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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说“不”,让暴力远离家庭

来源:红网 作者:祁晶晶 编辑:王小杨 2020-03-01 2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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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反家庭暴力条例》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定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予以劝阻、制止;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将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2016年起,法律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行为。面对家暴问题,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以及现行的《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等多部法律均为当事人维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司法支撑。正如有人所认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已于2016年3月1日正式施行,实施的《贵州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结合了贵州省情,更体现地方特色,更具“黔味”,让反家暴的措施更加具体和更具有可操作性,使国家层面的法律在贵州得到落细落实。”

此次《贵州省发家庭暴力条例》的实施,根据地方特色,吸取各地经验,主要针对家庭暴力取证困难、隐蔽性强的特点,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定义,设置了临时庇护场所,实行了失信惩戒制度,更为细致的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处罚提供法律支持。

法律逐步完善,妇女更加“勇敢”。2018年11月全国妇联数据显示,中国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家暴,平均遭受35次后才会报警。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忍”和“让”都是对家暴的纵容。但是女性真的那么懦弱吗?不是的。报警需要什么材料?报警之后警方会采取什么措施?报警会激怒是施暴者吗?这些才是让人不敢报警的真正原因。提高对家暴严重性的认识,加强家暴凶手惩罚措施,让受害人有法可依,大家面对家暴才能更加勇敢。

消灭家庭暴力,还需社会共同努力。如果只是受害人面对家暴时不再选择沉默,而被求助单位却无所作为的话,最终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被求助单位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需要给予处分,而执法人员若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甚至构成犯罪的,都要依法追究责任。让家庭暴力归“0”,还需全社会共同努力。

“我们要努力消除一切形式针对妇女的暴力,包括家庭暴力”。家本该是温暖的港湾,莫让家暴成为家的噩梦,勇敢说“不”,让暴力远离家庭。

来源:红网

作者:祁晶晶

编辑:王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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