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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童书出版人跌落神坛,公益推广不能失其内核

来源:红网 作者:孔德淇 编辑:张瑜 2020-03-16 20: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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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十大全民阅读推广人、“阅读改变中国”年度十大点灯人,连续获得广东省青年教师阅读教学大赛一等奖、感动深圳教育年度人物等4项大奖……曾经在众人眼中,资深“儿童阅读推广人”胡红梅是“读书量大、从教经验丰富、非常勤奋”的深圳名师,是全国儿童公益阅读领域的领头人,而近来因“涉嫌抄袭学术不端”事件,她几乎在一夜之间跌落神坛。(3月16日 《中国青年报》)

由于在出版书籍、工作室微信公号的推文、主编的校本教材等中存在剽窃行为,近日,胡红梅被深圳龙岗区教育局通报处理,责令立即停止所有侵权行为,撤销副校长职务、调离教学岗位,责成所在学校本学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中将其定为“不合格”等次。随后当事人在朋友圈发出“致歉声明”,表示其在著作版权上认识不够,只是单纯考虑到将优秀作品、教学方法公益推广,忽视了引用他人优质内容需遵循的著作权原则,犯下了错误。

纵观胡红梅的成名历程,她无疑更像是一个传播者,而不是一个创作者。作为“传播者”,胡编写了10册实验学本,为全区教师开设阅读指导课,点燃全国多地教师热爱阅读的星星之火,无疑是成功的;但作为“创作者”,其深陷抄袭门,失信于读者,也必将自绝于读者。

经济的发展和信息的爆炸,日益形塑和突出儿童阅读求知的内核。在这一背景下,儿童阅读推广显然是一桩好事,有助于引导孩子“开卷有益”;但随着大量资本涌入,除了情怀加持,背后不乏功利心的驱动,如今更是被明晃晃贴上“商业化”和“圈子化”标签,甚至催生出“点灯人就是点钱人”的说法。

儿童阅读推广是一项公益事业,当其成为一门“生意”,形形色色的组织和个人便会不断消解这一概念的外延,令一些质量不佳、涉嫌抄袭的图书走“捷径”收割市场,造成“劣币驱逐良币”,也会加剧家长和学生的负担,同时将学校或老师拖入“不当谋利”的漩涡之中。这也不难理解为何会出现别人历时多年出书,“精华”却被免费当做胡等人的自家成果发布的“猛操作”。

就此而言,儿童阅读推广要防止变味,就要避免一味钻在钱眼儿里。教育部门要态度严肃、旗帜鲜明地规范出版社和教育者的行为,不能让抄袭、剽窃大行其道;教育者研发课程要“静得下心”,更要“守得住法”;校园也应加强事前审查,不能随意为各种推广敞开方便之门,哪怕对方高举童书或儿童阅读的大旗。在正常的作家与学生互动活动和图书推广、营销之间,应该有一道清晰的红线。“小孩子才分对错,成年人只看利弊”,但在儿童阅读推广这件事上,成年人必须要分清对错。

“儿童阅读热”之下,阅读推广该怎样开展?如何守住阅读“初心”?这些问题都值得深思。事实上,儿童阅读推广不能变成一只筐,什么都往里装。在注意力有限的情况下,我们应尽可能去其糟粕,为真正的好书、好作家“站台”。

来源:红网

作者:孔德淇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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