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毓明事件的风波还未平,浙江又有一中学教师被举报涉嫌猥亵女学生。日前,中共湖州市吴兴区委宣传部公众号“爱上吴兴”已通报称,涉事教师宁某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于4月16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月16日 澎湃新闻)
涉及侵害未成年人的事件总能使全社会“跳脚”。类似的事情,似乎曝光得越来越多了。就在数十天前,广西就有一小学教师,因猥亵17名小学生获刑七年半。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数据也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4151人,同比上升2.2%。这样的数据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受害者的权利意识显著提升,但从案件数量来看,我们仍应清醒地认识到:保护未成年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每遇此类事件,总有不少人呼吁加强性教育。诚然,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能让其对身边一些可能发生的侵害形成预警。可未成年人相较于施害者来说,终归是弱势群体,很多时候,侵害的发生没有征兆,等到受害者意识到此事“不应为”,有机会向外界求助时,恐怕已是为时已晚。
另有一些人认为须提高教师门槛,以师德师风建设预防教师群体中的“败类”。此案中,吴兴区教育局作出的回应也是:“教育部门将举一反三,在全区面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然现实是,总有一些恶,无法用道德来约束;总有一些“衣冠禽兽”,表面一套背后一套,防不胜防。
让未成年人免遭性侵犯,关键还在于让施害者“不敢为”。近期的鲍毓明事件中,不少法律专家指出,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仍存在漏洞。笔者虽不是法律领域的专家,但深知法制对个体行为约束的重要性,只有真正强有力的惩罚制度,才能让施害者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后果,从而对其形成震慑。
值得欣慰的是,近年来,我国在性侵害未成年人的防治方面已做出了诸多努力。如2019年发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建立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查询及禁止制度,有猥亵、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人,将被列入最高检“黑名单”并伴随终生。
如果说,性教育与道德建设是防范性侵的“无形的手”,那么,立法与司法则是一双“有形的手”,它们形成的是一个以法律为中心的未成年人保护“矩阵”。随着立法得到逐步完善、社会法制意识普遍增强、性教育不断落实,希望有朝一日未成年人保护不再是社会的“痛点”与“难点”。
来源:红网
作者:彭思涵
编辑:张瑜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 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