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建三江创业农场的一名4岁女童,疑被其亲生父亲和继母虐待,身上受伤严重被送医。警方通报,因孩子多动、淘气,“继母”曾多次用拳头殴打、用开水烫她,父亲也曾用数据线、扫帚殴打过她。4月29日,孩子的父亲和“继母”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拘。目前,孩子仍在医院治疗。(4月29日《新京报》)
这是一桩骇人听闻的事件。相信,伤害孩子的人,一定会受到法律严厉制裁。不过,这件事也有必要进一步反思。
未成年人遭遇家庭暴力,并不鲜见,可就因为这种暴力发生在“家”里,很多人包括一些组织,往往只是把它作为“家务事”看待。即使发现家庭暴力行为已严重伤害当事人,甚至已经构成人身侵害事件,邻里依然充耳不闻、熟视无睹。尤其是,相当多的一部分人还认为,对孩子家暴是一种教育方式,属于“管教严厉”而已,根本就不算问题。甚至,有拿邻居孩子被家暴当作“教训”来警告自家孩子的,很多孩子也深受这种“教育”的影响而丧失自我保护意识。可以说,这种漠视、默许是对家庭暴力的纵容。
这让我想起多年前看过的一部电影《刮痧》,一个中国老人在美国为生病的孙子刮痧,被人发现而怀疑孩子受虐,因此报警,引出一系列的麻烦,直至老人的儿子被剥夺了孩子的监护权,甚至对孩子的探视权也受到严格限制。电影本来是反映中美文化碰撞的,但电影中美国人对儿童的保护意识很值得我们反思。
后来,我又读了一本关于儿童教育和养育的书《举全村之力》,书中阐述如何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举全村之力”这句话,源自非洲某一部落。这个部落的人认为,一个孩子出生,不是一个家庭的事,而是关系到整个村子的未来,所以养育孩子就是全村的事,一个孩子就是全村的孩子。
同理,一个孩子遭遇家暴,背后,可能还有无数个孩子遭遇家暴。一个孩子的不幸,背后可能隐藏着其他不幸的孩子,甚至于,包括我们自己的孩子。因此,当看到邻家孩子遭到家暴时,每个人如果都去保护孩子,有了这样的共识,无疑将极大地推动社会的进步。
面对家暴,“见义勇为”的多了,那些以“家”作挡箭牌,拿“教育”当护身符,以为谁也拿他没办法的家庭暴力实施者,就不敢任意妄为了。这种“见义勇为”,就是在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功莫大焉。
当然,学校在普法活动中,也有必要培育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孩子们也勇敢地高举法律,对各种家暴说“不”。法律是每个孩子的坚强后盾,“举全村之力”式的社会共识,则是孩子们的坚实靠山。
来源:红网
作者:马长军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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