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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吊带衫乘地铁被拦,“穿衣自由” 尺度何在

来源:红网 作者:​彭思涵 编辑:陈乘 2020-05-07 21: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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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杭州女生发帖称因“衣衫不整”被杭州地铁安检拦下引发热议。杭州地铁方面的最新回应是:杭州地铁目前仅对赤膊、赤脚者禁止乘车,没有规定着吊带衫不能乘车,对这位乘客带来的困扰表达真诚的歉意。(5月7日 环球网)

去年8月,女星热依扎穿吊带走机场也被质疑“博眼球”“影响不好”。此后,一篇《祝中国女孩没有穿衣自由》的网文刷屏,“穿衣自由”一词也由此成为网络流行语。

“穿衣自由”的话题不断出现。有网友评论称,女性有穿衣的自由,但没有“侵扰”男同胞眼球的权利。诚然,并不排除部分女性“不自重”,直接诱导了某类犯罪的发生,但我们实在不应“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所有女性,毕竟女性才是无辜的受害者。实际上,社会已逐渐达成共识——以“防止性骚扰”的名义要求女性“穿着得体”,大谈“受害者有罪”论,是将男性自律意识缺乏的责任转嫁到女性身上。

还有观点指出,一些女性在公共场合穿着过于暴露,的确是不文明的表现。这一观点无非是想强调,任何人在公共场所中,都应有自重与尊重他人的意识。那么,穿着与尊重之间是否存在张力?“穿衣自由”的尺度何在?地铁方面“赤膊、赤脚者禁止乘车”的规定还有没有进一步界清的空间?

应该看到,在一个价值多元化的社会里,不同群体对时尚、文明、自由等词汇都有不尽相同的理解。你认为有失文明的穿衣方式,或许在另一群体眼中恰是时尚的表达,并不因此斥其为不文明的“异类”,反而包容张扬的个性。这样的社会状态本身即是自由的、文明的,这样的社会基于一个普适的价值观——包容开放。因此,若要强制性地规定,女性进入公共场合应着几公分以上的衣服,显然是不具可行性的。

“穿衣自由”与尊重并不是一对反义词。相反,尊重他人,也包括尊重她们“穿我想穿”的权利,而那些动辄指责女性在穿着上“不自重”“辣眼睛”的人,才是真正的不尊重。

来源:红网

作者:​彭思涵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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