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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孩子“传递正能量”,不能说老师错了

来源:红网 作者:梁勇 编辑:张瑜 2020-06-14 22: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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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江苏常州市5年级女孩缪可馨翻越栏杆坠楼身亡。家属称,当时孩子刚上完作文课,事发前,孩子的作文被老师评价要“传递正能量”。6月12日,当地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称,未发现当天课堂中存在辱骂、殴打学生情况。对此,当事孩子家属并不认可调查结果。(6月14日《新京报》)

含苞欲放的花朵,就这样过早地凋谢了,任何人都为此感到痛惜。对此次事件,有关部门迅速组织查明真相,这既是给家长和孩子一个说法,也是为了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的悲剧再度发生。

每次类似的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当事教师都会陷入舆论的漩涡,给教师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这样的情况,不利于教师依法大胆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笔者觉得,在这样的事件中,要慎重对当事教师追责。当然,如果当事老师涉嫌严重违反师德和有关法律法规,存在品行不良、不尊重学生人格、侮辱学生、体罚学生的情况,那就要依法从严查处,甚至可以将这样的害群之马踢出教师行列。如果教师是在依法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对学生进行正常的教育与指导,哪怕存在欠妥之处,老师的做法可以商榷,但不应该受到指责或追责。

根据《教师法》,老师具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老师对学生的作文进行指导,指出作文存在的问题,这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体现。老师在学生作文本上进行了细致修改,足以说明老师的认真负责。从工作态度上来说,老师的行为无可指责。

存在争议的是老师的作文指导是否妥当。但这应该是一个可以探讨的学术问题,而不是追责的依据。老师对孩子的作文给出要“传递正能量”的评价,老师这样做也不能说有问题。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面,不同心态的人看问题的角度是不一样的。如同两人评价同一枝玫瑰,一人看到的是花下有刺,而另一人看到的则是刺上有花。两人说的都对,但是反映出的生活态度迥异。老师引导孩子多关注光明面,多关注积极的东西,是想培养孩子更健康、更阳光的心态。引导孩子“传递正能量”,这是一种合乎主流价值观的教育导向,不能说老师错了。

但孩子的死与老师对作文的评判似乎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要说此事与老师一点关系没有,恐怕说不过去。但要当事老师对此承担责任,恐怕会引发教师群体的不良反应,那就是今后的教育教学活动,老师会无所适从,不知道怎么去做才是正确的,这可能会影响老师们工作的积极性。

因此,只要是老师依法履行职责,即便教育教学行为存在一定的不当,这种不当也是属于可以商榷、探讨的不当,应该予以宽容。因为,教育教学是一种创造性的探索活动,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瑕疵和不足。如果非得要有人为孩子的死负责,那就由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当事学校承担责任,千万不能把账算到老师头上,以此处分处罚老师。当前老师的负担不轻,不要再给老师施加压力。老师也需要呵护。

对依法履职的老师宽容,也是社会尊师重教的体现。全社会需要给老师创造较为宽容的环境,要减轻教师负担,包括精神负担,创造教师潜心教学、教书育人的宽松氛围。同时,也要给教师提供不断提升的机会,让他们更加称职,从而能担当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

来源:红网

作者:梁勇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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