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桐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012年出台的“文明交通进驾校”活动的要求,驾校学员在常规科目学习、考试之外,作为申领驾照的必备条件,还要额外增加两个小时的文明交通劝导活动。这里称之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参加活动的称为交通文明志愿者。可是,有学员说:“我没有‘站口子’,教练跟我们说只要交100块钱,他就能解决问题。”大家都怕麻烦,纷纷交了钱。(6月23日《中国青年服》)
报道说,考驾照前先做交通文明劝导志愿者,是我国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的一项创新型举措。先做交通文明劝导,再领驾照上路,这没有异议。但对此定义为“志愿者”,笔者不敢苟同。
志愿服务是指在不求任何回报的情况下,为促进社会进步而自愿付出个人的时间及精力所作出的服务工作。志愿者系自愿进行社会公共服务而不获取任何利益、金钱、名利的活动者。
然而,驾校学员在领取驾照之前参加交通文明劝导活动,并非自愿,而是由交警大队安排的交通体验或服务活动。正因为不是自愿的,才出现这么多学员认为麻烦,而交钱抵扣。第二是具有功利性。参加交通文明劝导,根本目的就是为了顺利获得驾照。据此,安排学员做交通文明劝导,冠以“志愿服务”或“志愿者”,纯属自戴高帽。
志愿者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是一批高尚的人为实现人生价值,通过自愿付出自己的时间和劳动的一种精神追求。一部分交通文明劝导者“站口子”态度不认真、不负责,有的请他人代“站口子”,有的交钱抵扣,还有的伪造身份证。这些与志愿者自愿、无偿、平等、诚信等原则格格不入的现象,严重损害了志愿服务的声誉,有失对真正的志愿者的尊重。
可是,当“多付100元即可免做交通文明志愿者”被披露后,有关部门认为只需杜绝交钱抵扣即可,其实这仍在误区之中。事实是,不按照招募志愿者的法规程序操作,不具备志愿服务无偿性的法定刚性,考驾照者即使去“站口子”,也不算志愿服务,当然也不算志愿者。
来源:红网
作者:易国祥
编辑:张瑜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 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