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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参与毒品犯罪,破解难题必须多管齐下

来源:红网 作者:姚村社 编辑:张瑜 2020-06-24 21: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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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毒品犯罪案件大幅度上升,特殊人群参与毒品犯罪问题日益突出,成为缉毒破案难以扫除的“毒瘤”,致使禁毒工作遭遇瓶颈问题,使执行遇到新挑战,更是毒品犯罪滋生蔓延、刑事案件高发多发的重要根源。(6月23日《中国青年报》)

听上去真有点匪夷所思。坠入贩毒案的,有孕哺期妇女,身患心脏病、尿毒症或艾滋病等重症病人,还有残疾人。

世界上许多国家和一些同际公约,都会对特殊人群犯罪作出从宽处罚的决定。我国遵循特殊保护和区别对待原则,刑法、刑事诉讼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都明确提出对特殊人群的保护。在这些保护性法规面前,一些特殊人群以身试法或者被犯罪分子和团伙利用,不仅增加了个别预防的难度,也让相关执法遭遇羁押难、监控难、刑罚执行难等问题。

破解特殊人群参与毒品犯罪问题,必须多管齐下。

其一,任何时候执法须严。尽管许多特殊人群不适合关押,但只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必须也应该判处相应刑罚,差别只是不像常人一样被收监执行。至于毒品犯罪分子和团伙采取引诱、欺骗、强迫等手段,利用残疾人、病人、孕妇等不适合监禁执行的人员实施毒品交易犯罪,危害性已超出普通意义的贩毒行为,应酌情从重处罚;对那些钻法律空子、故意犯罪、屡教不改者,更应加大惩处力度,以起到威慑和预防作用。

其二,须有与之配套的细则和规定。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特殊人群贩毒,在查缉、取证、羁押、起诉、审判等方面,常常会遇到不少不好操作甚至难以操作的“困惑”,司法机关应该在此方面出台与之配套的细则和规定,使法规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其三,特殊人群须特殊关怀。毕竟,特殊人群多属弱势群体,各级政府包括社区等基层组织,应该利用现有政策,最大限度地提高其社会保障水平,完善社会整体救济体系,政治上关怀,经济上救助,生活上关心。如此,方能使其在有效抵制犯罪诱惑时多一些“勇气”和“底气”。

来源:红网

作者:姚村社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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