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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强制学生卖保健品,无异于霸王条款

来源:红网 作者:孔德淇 编辑:化定兴 2020-07-26 19: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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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州商学院多名学生向媒体抱怨,所在高校要求全校学生售卖一款叫“优健肽”的保健品,售卖数量达不到要求不给学分、无法毕业。(7月26日 《光明日报》)

高校本该以立德树人、培养人才为己任。然而,涉事学校却打着“暑期实践”的名号,让未谙世事的学生推销保健品,并承诺卖出一盒可返利99元,其性质不亚于裹挟学生参与了一场以营利为目的的直销活动。而该暑期实践是否符合学生的意愿,学生有没有拒绝的权利,期间的合法权利能否得到保障?这些问题都有待进一步查明。更不用说,如此实践与人才培养八竿子打不着,背离了学校教书育人的使命,对立志走研究路线的学生来说,也是一种负担。而将卖货多少直接与学分、毕业挂钩,以此“绑架”学生强制参与的做法,更无异于“霸王条款”。

7月中旬,教育部曾严正表态,不准高校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优秀毕业生证书发放与毕业生就业签约挂钩。很显然,涉事学校的所作所为,是另一种以毕业要挟学生,不但亵渎了教育的责任和底线,更有违文件精神,是对学生权益赤裸裸的践踏和戕害。

某种意义上,温州商学院要求学生齐上阵卖“肽”,是以暑期社会实践作为包装,以“零成本创业”的幌子,把学生当成企业的廉价销售员。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学校和学生双方既不是雇佣关系,也没有合同保障,前者往往居于强势的一方,后者则处在弱势位置,甚至是权利真空状态。以本案为例,打着“肽”产品名头的相关产品,一直就是诈骗和销售的重灾区,在有纠纷发生时,参与学生基本上处于“裸奔”状态,承担着较大的法律风险。

现实中,类似事件还有其他变体。当下高校倡导“产学研”一体化办学,很多老师在校外开设商业公司,所带的学生成了替其干活的“劳动力”,以至于学生把导师称呼为“老板”,已是相当普遍的现象。为了拿到学位和文凭,学生大多时候也只好接受这种半强制安排。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政策法规,这样的行为并不被禁止,高校普遍在这方面也缺少细致规定,导致师生间公私边界非常模糊,出现师生关系功利化之趋势。

高校不是圈钱场所,学生更不是刀俎鱼肉。要杜绝学校或导师在利益刺激下,把学生当成“渔利”工具的教育歪风,一方面需要教育者重新审视和重申自己的办学宗旨和目标,另一方面也需要相关评估部门,对这种灰色或不法行径,予以明确规范和严厉打击。教育主管部门在敦促高校制定出台反性骚扰、反学术不端等一系列约束教师行为的制度的同时,也应对高校、导师安排学生参加业务实习、社会实践等工作进行规范,让实践活动更合法合规,让学生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不管公办还是民办主体设校立学,均须坚持公益性。学校要为学生发展负责,服务于国家人才培养,而不是把办学作生意,将学生当“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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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孔德淇

编辑:化定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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