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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姆之死:“清官难断家务事”无异于助纣为虐

来源:红网 作者:刘旭 编辑:张瑜 2020-10-02 16: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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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红网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9月14日,四川阿坝州金川县“网红”拉姆在家中直播时被前夫唐某用汽油焚烧,致全身大面积烧伤。经过半个多月的抢救后,拉姆不幸于9月30日去世,而在数天前,拉姆曾一度“有了一点意识”。10月1日中午,金川县公安局发布消息称,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于2020年9月14日晚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10月2日 封面新闻)

“惨案发生之后,卓玛反复复盘,如果母亲还在,如果父亲不那么懦弱,如果拉姆出去打工,如果曾有外部力量介入施以保护……”在腾讯新闻谷雨实验室发布的文章《被前夫烧毁的拉姆》中,我们可以看到:拉姆之死,除了其前夫的暴虐与惨无人道、其父亲的沉默与懦弱之外,不作为的基层民警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被前夫烧毁的拉姆》一文作者披露,“从去年到今年,派出所多次接到过拉姆的报警”,“办案民警去现场的时候,看到两家都在吵架,抢夺孩子,他认为这属于家庭纠纷”,“警方警告男方不要太过分,别动手,但是在除此之外,其实能做的也很少,清官难断家务事”。不难发现:警方在接到拉姆的多次报警后,对唐某只是进行口头警告。类似的情况并不鲜见,如“河南女子被前夫拽走失联”事件、“曾春亮案”等。

家暴发生时,一般情况下,受害者的第一反应是向亲属求助,因为 “家丑不可外扬”;只有当施暴者屡教不改,亲属无可奈何,受害者走投无路时才会选择报警。也即,警察往往是处理家暴事件的“最后一根稻草”。然而,当警方认为家暴是夫妻之间的事,应该由夫妻二人自己解决,公权力没必要也没能力介入;当受害者鼓起勇气选择报警,而警方仅对施暴者予以警告或口头训诫时,这无异于在向施暴者传达这样一种信号:无论你怎样施暴,你都不会受到惩戒,甚至连警察也管不了你。

试问,如果连警察都管不了,那么谁还能管?崇尚暴力的人往往也最忌惮暴力,当他们的行为不被威慑或惩戒时,他们只会变本加厉地实施暴力。淡化家暴的严重程度、扭曲家暴的性质,抛出“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说辞,无异于助纣为虐。

其实,2016年《反家暴法》出台后,拉姆的悲剧本可以避免。比如,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加害人出具告诫书,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再如,可以帮助拉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然而,那些详实细致的法条在落实到基层一线时,却没能成为保护拉姆的“最后一根稻草。一句“清官难断家务事”,让所有的法律构建成了一纸空文。

基层民警必须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学习和实践《反家暴法》,不能再抱着“清官难断家务事”的心态,去无视去纵容作恶的施暴者。否则,拉姆的悲剧,恐怕还会一再重演。当然,这不能指望于基层执法者的自发自觉,必须通过制度的力量来倒逼其禁止履责。

文/刘旭(郑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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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旭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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