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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刷单被罚50万,打击“刷手”刻不容缓

来源:红网 作者:李琦玥 编辑:陈乘 2020-10-19 17: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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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红网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浙江金华破获一起组织流量刷单的大案,主要人员陈某利用流量刷单软件,为淘宝等直播带货平台提供虚拟的围观人数和交易量,最后被处罚50万元。(10月17日 澎湃新闻)

网络直播刷单,就是在电商直播平台上人为地制造观看量和交易量,进而提升直播间的热度,误导和欺骗消费者。浙江金华这起案例是在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以来,首例组织流量刷单的大案。

直播刷单,好评刷单这类现象也是典型的互联网数据注水现象。也就是设计所谓的“踮脚效应”。所谓“踮脚效应”就是比如在剧场看演出,倘若都坐着,大家就能很舒适清楚地观看。若是有站起来的就会获得更好的视野,但同时也会使其他人“不得不”站起来,不仅十分劳累而且也不如坐下的观影体验。一旦有一个主播从刷单中获得效益,那么必定对其他主播产生弊端,为了获取竞争主动权,各大主播网店也纷纷效仿,造成刷单乱象。

在电商直播平台中,一直都有一个“721”原则,顶流得到七成收益,而二级流量则获得2成收益,最后的末尾流量则瓜分仅剩一成收益。如今的网络电商直播中,顶流的薇娅、李佳琦等知名主播占据着极大的市场份额,中小主播生存环境恶劣,流量少,从而产生流量焦虑,一旦有人想出捷径,就是所谓的花钱刷粉,流量当头,许多中小主播为了获取更得关注度,不得不刷单,参与这场恶性竞争之中。

在这场恶性竞争之中,店家花钱诚然为自己的商品增加了一定的知名度,但流量的价格也越来越贵,流量带给他们的也只是繁荣的假象。主播也是受害者,原本直播平台靠的是每个主播的能力口才等素质,但在流量乱象下,多数质量好的主播被埋没在流量的大潮下,而被推上浪头的主播也面临着素质良莠不齐的现象。

那么最终的受益者也是刷单者,一单一结,同时利用虚拟软件,刷单者在这次浪潮中掌握着较大的主动权。2013年2月,违法人李某创建了一个叫“零距网商联盟”的网站,并利用 YY 语音聊天工具建立刷单炒信平台,吸纳淘宝卖家注册账户成为会员,并收取300-500元不等的会员费和40元的平台管理维护费。截至2014 年 6 月,李某非法获利90余万元。2014年“刷单第一人”的葛峰就是利用刷单暴富,在微博上晒法拉利,称“双十一”一天就刷出了一台法拉利。

电商直播刷单带来的危害性无疑是巨大的。虚假数据干扰了消费者在购物时的决策,严重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权益,同时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利于诚信店家的发展,毁坏市场秩序。

近年来,针对电商不正当竞争的情况,国家加快了在互联网领域的立法、修法进程。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增添了互联网条款,并将刷单等虚假宣传行为的最高处罚额度提升到了200万元。同时也出台了各种实施细则,为整治刷单乱象提供依据。在反对刷单这场行动中,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推动网络电商环境的优化。

文/李琦玥(苏州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李琦玥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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