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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城市模式”莫被错误政绩观“带偏”

来源:红网 作者:戴先任 编辑:张瑜 2020-10-22 20: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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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自然资源部对外通报,决定挂牌督办11起土地违法案件,公开督促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接受社会监督。扬州市公园违法占地是11个案例之一。自然资源部通报披露:2014年7月以来,扬州市未经批准擅自陆续占地60.54公顷(908.02亩)建设廖家沟城市中央公园等13个公园,其中耕地43.63公顷(654.47亩)。(10月20日《中国新闻周刊》)

公园是扬州的城市名片,目前扬州已经兴建了350多座公园。不仅是扬州,现在不少城市都热衷于建设“公园城市”。公园城市模式有助于改善人居环境,能够提升广大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同时还能有利于环境整治。比如对于扬州来说,建设公园的初衷就是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如一些公园所处区域本来“脏乱差”,密布着众多的废旧品市场、砂石场和小造船厂,通过建设公园,对生态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又提升了人居环境,还能有助于土地升值,可谓一举多得。

但凡事过犹不及,一些城市推行公园城市模式存在冒进等问题。比如像扬州建设“公园城市”,就存在诸多问题。如违法占地,践踏耕地红线。扬州一些区县为了完成指标,存在超过限度建设公园的情况。而因为违法占地,还导致不少村庄的村民无法“进保”,这就侵犯了当地村民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本是出于环境整治的公园建设,还可能起到破坏生态的反作用。像扬州的廖家沟城市中央公园项目还涉及生态敏感性。廖家沟是扬州市水源地之一,公园与水源地保护存在一定冲突。

推行公园城市模式,本应是利民惠民、有利于城市发展的好事,但一些城市却把好事办成了坏事,如把公园建设当成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把公园城市模式当成“摇钱树”,急于“造园”撬动土地升值等等,这些就都违背了推行公园城市模式的初衷。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主要在于一些地方政府的“领导意志”高于“规则意志”。如对公园建设没有一个合理规划,甚至大搞未批先建,“先上马后办手续”,甚至一直不办手续等等。

扬州“造园”违法占地被督办,就是一个教训,既给扬州也给其他城市敲响了警钟。建设“公园城市”,进行城市建设,不能冒进,要能进行科学规划,也要依法行事,还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不能侵占耕地,还要尊重民意,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关键需要地方政府能够端正思想,遏制“政绩冲动”,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还要遏制“土地财政”依赖症等问题。不要让“公园城市模式”等城市建设规划被错误政绩观“带偏”,要将其置于正确的政绩观引导下,好事才不至于办坏,才能办好。

来源:红网

作者:戴先任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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