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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不退:要建立优质契约,不要消费购物欲望

来源:红网 作者:高艳丰 编辑:陈乘 2020-11-03 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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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红网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今年的“双11”,预售定金不能退?唯一退款方式只能是收到货之后?预售活动开始不久,这些问题就受到消费者的质疑。笔者认为,定金不退是合理的,有利于培养国人的契约精神。

首先,定金不退是有法律依据的,并非霸王条款。而且淘宝、京东、唯品会等多家电商平台在下单前都会提示“定金不退”,要求勾选定金不退的预售协议,商家已经尽到了提前告知消费者的责任,消费者接受了就要遵守规则,就像网友说的:“你不付,怎么有退?”既然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关系,就要为自己的举动负责买单,要尊重契约精神。

其次,预售商品交付定金是很有必要的,相当于买卖双方订立了契约。因为预售期间,消费者下单的随意性如果太强,而商家已经在着手准备发货,说退就退的话,商家的准备工作就白做了,定金不退既是对商家的一种保障,也是对消费者的约束。这符合契约平等原则,契约关系的双方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没有哪一方可以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近年来,“双11”规则越来越复杂,预售、定金膨胀、满减、优惠券、折扣、红包、赠品……令人头疼,网友纷纷吐槽“比数学题还难”“被规则逼得没有购物欲望了”。同时先涨后降、以次充好等套路也让人防不胜防,消费者一不小心就踩坑。常常会出现消费者付定金后发现同一款商品又推出了新的优惠方式,想退定金,但客服会告诉你付尾款后才能退款。商家不诚信违背契约在先,就不要怪消费者背弃。

另外,商家要追求优质契约,才能创造满意客户。其一,预售商品的定金要合理适度。定金的交付额度,虽然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标准,全靠商家的设定和用户的自愿,如果一些无良商家利用定金变相盈利,或者消费者付了定金忘付尾款造成巨大损失,就不符合定金设立的初衷了。所以,定金的交付和退还应该像高铁订退票差价一样,有规定并且尽量人性化。

实际上,有些商家在协商过后还是会退定金的。这并不是不遵守契约,而是商家的心意。事易时移,变法亦移。社会制度的发展也是先有人情,才有法制的。

2020年,电子商务依旧极速发展,没有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今年“双11”首次试点复兴号整列装快件,网购也搭上了高铁速度,就像网友所说:“尾款一付,货就到家了。”铁路部门都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流服务需求,“双11”商家们也该多点真诚,少点套路,和消费者建立优质契约,不要再消费他们的购物欲望和热情了。

文/高艳丰(郑州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高艳丰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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