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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工扶起老人反被讹,法律应当露出“牙齿”

来源:红网 作者:骆春霖 编辑:张瑜 2020-12-26 09: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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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红网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江西九江的一名义工,在开车时路遇一名晕倒的92岁老人。扶起老人之后,这名义工开车将其送还家属,并明确告知自己是好心救助。但在义工离开之后,老人家属却以老人年纪大记事不清为由,报警宣称该名义工是肇事逃逸。警方调取事发现场监控录像后,证明该名义工确实是好心救助,最终责令老人家属向好心义工道歉。(12月23日 澎湃新闻)

近年来,好心扶人反被讹之事屡见不鲜,而关于“我们到底该不该扶”这一争论,也被广大网友反反复复提起。是什么导致类似碰瓷事件屡屡发生,又是什么致使社会上此类歪风邪气肆意滋生?纵观此类事件,可以得出结论:近乎于零的犯罪成本和可以预见的高额回报,诱使一些人铤而走险,走上了碰瓷讹人这一歪路。

关于上述义工救人被讹事件,如果没有事发地监控录像的证明,好心义工可能真的会被讹诈成功,从而白白遭受损失。但是,令人气愤的是,警察在查明事实真相之后,对于老人家人的诬告之举,仅仅要求道歉了事。助人者,没有得到应得的尊重和感谢,反而可能遭受巨大的损失;讹人者,恶劣行径暴露后,却没有受到任何惩罚,仅以道歉了事。难怪,很多不法分子屡屡钻空子,妄想以碰瓷讹人获得高昂赔偿金。

想要今后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光靠社会公序良俗的谴责和规范远远不够。事实上,法律并非无可作为。我国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另外,根据《刑法》规定,故意讹人钱财,还涉及敲诈勒索罪。回到此次讹人事件来看,是否可以依法处置,而不是“道歉了之”?

我们不希望任何一个好人平白遭受冤屈,也不希望任何一个坏人逃脱他应有的惩罚。在讹人事件中,法律有必要露出“牙齿”,惩恶扬善,让讹人者感受到痛感,惩前毖后。执法者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切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文/骆春霖(青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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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骆春霖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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