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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男生朝女生泼化学物质:别让性别对立模糊了悲剧的焦点

来源:红网 作者:梁佩雯 编辑:张瑜 2020-12-30 00: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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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红网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12月28日,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西城校区一男生上课期间朝同班女生泼化学物质,致3人受伤。此前茂南区警方通报称,系因矛盾纠纷,犯罪嫌疑人为该校在读学生叶某荣,3名伤者正在医院治疗,无生命危险。茂南区人民医院接诊医生透露,伤者受伤比较严重,可能会毁容留疤,其中一女生眼角膜受到严重损伤,目前伤者已转到茂名市人民医院治疗。(12月29日 千龙网)

目前,警方尚未公布该案件的相关细节,但网络上早已众说纷纭,极端舆论不断发酵升温。其中,有不少网友的视线已然偏离事件本身,宣扬“每天一个恐男小技巧”“真实恐男了,男人真可怕!”等极端言论。

诚然,该案件加害者残暴如斯,大众难免因痛惜受害者而对其进行谴责,但不能将矛头指向整个男性群体盲目宣泄情绪。“恐男论”不过是借极端个例故意“搅浑水”,以达到“一棒子打死一群人”的目的罢了。这种人为割裂两性群体的做法,是在转移公众视线,让就性论事代替就事论事。

回归理智,更该做的是,对事件进行深入分析,推动案件调查、预防类似事件发生。比如,警方所通报的“矛盾纠纷”到底是什么,为何无人调解以致酿成大祸?高危有害物品作为违禁物品不得私自销售、收藏,学校一方是否存在失职行为,为何没有进行违禁物品监管与排查?要知道,学生滥用化学物质实施暴力,类似的案件早已有之,校方早该提高警惕,严加控制实验室危险品的监管。

按照《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尤其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使用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涉事男生的情节严重程度,还需根据受伤受害者的受伤程度来论,但无论是何种惩处,这场悲剧已然发生,终究是对三个家庭不可磨灭的伤害。

回顾事件本身,探讨原因,加强防范,避免悲剧重演,比起让性别对立转移公众视线、模糊了悲剧的焦点,让表层情绪宣泄代替理性思考更有意义,不是吗?

文/梁佩雯(广西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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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佩雯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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