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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娅起诉“薇娅严选”,互联网非法外之地

来源:红网 作者:董洁芸 编辑:张瑜 2021-03-25 21: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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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末,薇娅及其经纪公司谦寻发现,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存在一个名为“薇娅严选”的账号,发布了诸多销售商品的短视频。薇娅及谦寻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该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并申请行为保全。法院听证后,近日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该公司应立即对平台账号“薇娅严选”进行删除或更改昵称与个人介绍,且新昵称及个人介绍不得含有“薇娅”字样。(3月22日 中国新闻网)

薇娅是主播界具有人气和知名度的主播之一,有“带货一姐”之称。在直播带货及互联网领域内,“薇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薇娅严选”公司对“薇娅”的冒名行为,涉嫌双重违法。该公司不仅侵犯了薇娅本人的姓名权,还对消费者、社会公众造成了误导和不良影响,违反商业竞争规则。

姓名权属于重要的人格权。《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如果未征得本人同意,借他人姓名来谋取商业利益,不仅侵犯其人格权利,还违反了商业正当竞争的应有规则。对此,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指出,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名称等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属于不正当竞争。除了承担民事责任,还可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借“红人姓名”谋取商业利益,“薇娅”与“薇娅严选”事件并不是个例。但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踩到违法红线,判罚势在必行。

几天前,贵州一酒业公司因擅用吴京姓名和肖像宣传,被判停止销售并删除带有吴京姓名和肖像的产品及广告宣传品,赔礼道歉并赔偿吴京200万元经济损失等。带货主播界的“带货一哥”李佳琦,也曾被冒用其名义生产、宣传、销售“李佳琦严选”食品,并将李佳琦的肖像、姓名印制在产品包装上,最终被判处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6万元。

互联网经济下,“红人”名号背后的巨大影响力,让某些贪婪的商业公司像吸血鬼一般吸附着快速揽钱的“机会”。作为企业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打造消费者认同的品牌形象,靠的并不应该是“红人”的名字,而应是扎实的产品质量和周到的服务水平。在使用他人的名号之前,也必须明确地意识到: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借名谋利是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

另外,据媒体报道,“薇娅严选”背后的公司曾以“1:4的投入产出比”吸引了众多商家,但公司与商家签订协议、收到押金后既未及时安排直播,直播后销量也不尽如人意。商家们想要回押金时,却发现无法联系上这家公司。因此,消费者和商家也需提高警惕,谨慎辨别信息真假,以防被骗。如不幸受骗,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文/董洁芸(同济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董洁芸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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