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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牵绳入法,欣喜之余仍需更多考量

来源:红网 作者:李松蔓 编辑:刘昱 2021-04-22 17: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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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新闻报道,5月1日起,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施行。第30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出门遛狗不牵绳,扰民伤人惹事端。生活中从来不缺少遛狗牵绳的呼吁声,但常有一些主人以“我家狗狗很乖不咬人”为由,放任宠物在公共场所横冲直撞,或随地大小便,或惹得行人怛然失色。如今遛狗牵绳入法,这既是对狗狗生命的负责,也使得文明养犬有法可依,有助于解决部分怕狗人的烦恼,维护公众利益。

但在欣喜于制度完善的同时,对于政策的落实落地仍需要更多考量。

一方面,政策实施难落地,管罚细节需完善。法规制定后如何落实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对于违反相关条例的人,惩罚条例应当细化,明确相关惩处规定。同时要打通举报渠道,加强监管,从而推进法律地有效落实,提高法律威慑力,不能只抓狗不罚人,要以宣传教育为主、罚款为辅来逐步促进文明养犬形成。否则空有政策没有举措,容易让群众的一腔热血化为灰尘。

另一方面,地方管治易粗暴,“一刀切”成为捷径。有时候,部分地方在落实法规时,为了迅速达到效果,不惜使用粗暴的方式直接将路上的流浪狗一并“清理”,这可能使得原本是倡导文明养犬的政策,实施下来成了“灭流浪狗法”。不要因为这个政策就残忍对待流浪动物,流浪不是它们的选择,养狗人的素质问题不应让狗来承担。在倡导文明养犬的同时,对弃养的惩罚措施也应提上日程,以从源头上杜绝家养宠物变成流浪动物;同时流浪动物救助中心的建设也应彰显人性化管理。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是保护弱小的力量,是道德的底线。愿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昌法治之文明。莫让动物防疫法的实施走歪,为此流浪动物的管理问题还需要更多地考量。

文/李松蔓 (郑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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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松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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