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一中通快递网点涉嫌违规寄送活体动物一事引发广大网友关注,“宠物盲盒”一度登上热搜。红星新闻记者调查发现,该快递站运输活体宠物都在夜晚进行,而这些被发往全国各地的订单,大多是消费者从网上购买。遭遇退单后,这些宠物被遗弃路旁,等待死亡。
央视评论提到,用盲盒装动物,将一些人的快乐建立在动物痛苦甚至失去生命的基础上,是对人性的背离,也是娱乐的异化。相关法律禁止寄递活体动物,商家必须遵守,快递公司也不应明知故犯。遵从人性,尊重法律,人心不盲,就不会有如此恶劣、如此出格的盲盒。
涉及此次“宠物盲盒”的商家和快递公司,如若触及法律底线,必然会受到相应的惩罚。但参与购买宠物盲盒的消费者,也应从自身思考一下,宠物们的遭遇是否与他们的需求和欲望也有关联呢?
显然,消费者的购买需求和欲望越高,商家便会最大限度地提供商品服务消费者。因此,宠物盲盒的发展和宠物们的遭遇,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与消费者有关的,消费者们也应自我反省一番。我们不能一味地仅谴责商家和快递方,也应自我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下列物品”,其中便包括了“各种活的动物”。这个规定想必大家都能理解,其初衷之一,就是为了降低动物们的受伤害概率。在明知存在伤害动物风险的情况下,消费者仍要购买,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应该。再则,有消费者在收到不满意的宠物后选择了遗弃。明知那是一条生命,却在抱着试一试、玩一玩心态的消费者,缺乏了对生命基本的敬畏之心。
如果消费者对宠物盲盒保持理性的思考,做出相应的抵制行为,商家便也不会如此大力推广和售卖,“宠物盲盒”热也会有所降温。所以,消费者自身应当强烈谴责“宠物盲盒”这种残忍行为,呼吁关爱生命,敬畏生命。最后,借用成都爱之家动物救助中心的一句话:请拒绝宠物盲盒。
文/许晴梅(广西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许晴梅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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