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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案底”,孩子无法积分入学?

来源:红网 作者:黄齐超 编辑:张瑜 2021-07-17 17: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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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黄齐超

据广东台触电新闻,赵先生因有“犯罪案底”,孩子9月份积分入学的资格被取消,但赵先生坚称从未做过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曾丢失过身份证。目前赵先生报警求助。(7月16日 澎湃新闻)

从2020年起,佛山取消购房类政策性借读,调整为积分入学政策,也就是说,非本地户籍的家庭,按积分高低排序获得入学学位。不过,有三种情况不能参与积分入学政策:提供虚假材料;提供虚假证明;刑事犯罪。

据报道,赵先生是湖南省双峰县人,但他在广东佛山工作、购房、交社保,符合可参与积分入学条件。显然,如果能申请成功,那么,他的孩子今年9月就可以在佛山就读。可是,他的积分入学申请被取消了,原因是——赵先生有刑事犯罪的“案底”。

赵先生很委屈,因为他根本没有刑事犯罪,哪来的“案底”呢?原来,2003年的时候,他曾经不小心丢了身份证,也就是在这个档口,有人用他的身份证作案,被刑事拘留。现在,他已经积极收集证据,证明那个“案底”非他本人所留,同时,赵先生也求助警方,请求警方消除“案底”,只有这样,孩子才能继续申请积分入学。

如果这真是一场误会,相信警方会还赵先生一个清白,当然,他也能继续申请积分入学。这些我们暂且不论,笔者好奇的是:佛山的积分入学需要过“政审关”,这合适吗?

一些情况需要“政审”,比如参军、考公、警校招生、入职国企等,需要调查直系亲属是否服刑,或留有刑事犯罪记录,毕竟,这些都属于敏感职位,可以理解。可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积分入学也“政审”,这很明显是限制过猛。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谁都无权剥夺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以“政审”不合格为由,取消积分入学申请资格,这恐怕与教育法相违背。其次,我们不应歧视那些留有“案底”的人员,而应给与关爱和呵护,让他们积极融入社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更不能歧视他们的子女,打击他们热爱生活、积极进取的心。

佛山将“留有案底”者的孩子排斥在积分入学之外,我们不了解其初衷,或许是认为犯罪分子的孩子也是危险分子吧。但我想说的是,我们不能用刻舟求剑的心态,看待“留有案底”者,更不能歧视他们的子女。希望佛山教育部门能取消这个限制,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的积分入学政策,确保他们的受教育权。

来源:红网

作者:黄齐超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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