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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千年佛像被盗,文物保护不能仅靠事后追责

来源:红网 作者:李建云 编辑:张瑜 2021-08-20 19: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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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1月位于四川广元市的佛子岩摩崖造像被盗后,当地便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同时启动追责问责,已组织处理8人,立案审查5人。但直到现今,文物仍未找回,相关追侦工作仍在进行。(8月18日 四川日报微信公众号)

佛子岩摩崖造像不仅在2007年6月就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而且此次的被盗佛像还是唐朝时期的千年文物。文物盗窃事故的发生,与文物本身地处偏远有关,但深层原因恐怕还是疏于管理。

根据2019年新京报做的一项统计数据,中国被盗文物中20%发生在文物管理所,16.4%发生在农村,12.4%发生在寺庙,8.8%发生在遗址。由此可见,文物被盗与文物自身所在地点较为偏远有着密切的联系。农村、寺庙、遗址往往地处较为偏远、交通不便,而且一些地方还处在高山密林之中,文物保护的确容易疏漏。

但是,对生活在文物所在地的群众而言,他们对于山间的一草一木再熟悉不过了,他们是最合适的“文物管理员”。文物保护,正需要充分依靠群众。如在2009年发现的宜君战国魏长城遗址的保护中,宜君县便依靠当地群众,建立了县、镇(乡)、村三级文保网络,实现了文物安全零事故。此外,建立文物保护奖励机制,对于积极保护文物的村落、村民等予以奖励,给予当地群众“看得见”的激励也是必要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然而现实却告诉我们,文物保护作为一个需要多方力量协调才能落实的工作,政府部门不缺位是关键。一方面,要将文物保护和领导干部的“乌纱帽”挂钩,增强政府部门切实履职的动力。相应的职能部门还要制定好应急预案,在发生文物相关的突发情况时能够做出快速反应,最大程度地保护文物。 另一方面,有关部门不能乱作为。对于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的文物,需要因地制宜、因物制宜,让文物保护专家参与决策,而不能拍脑袋、凭感觉。

文物保护,不能仅仅靠事后追责,关键在于事前保护。积极发挥好文物所在地群众的力量,切实履行好政府部门的相关职责,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文物。

文/李建云(湖南师范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李建云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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