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走进一家店铺,店员认定你无力消费而轻蔑歧视对待,你会作何感想?
8月21日,农民工带孩子买衣服遭耐克女店员歧视一事引发热议。农民工因破洞的衣服而遭到店员歧视,店员抢走顾客挑选的衣服甚至与顾客“手脚并用”。这是服务人员低素质的表现,而事件折射出来的身份歧视问题尤其值得关注。
实际上,身份歧视是一种社会病。它不仅是耐克店员工的个体行为,也是一种社会区分观念的集中表现。拒绝身份歧视,需要先明白其产生原因。
首先,社会区分观念是固有存在的,因为社会生活中大多数人都会根据自己经验与观察对社会结构进行理解和想象,并给出他人和自己在这一结构中的定位。显然,昆明耐克店员根据自己熟悉的经验,也就是“穿破洞旧工衣”这一表象判定该顾客的地位与耐克的地位不匹配,从而以话语暴力制造出排斥与歧视的社会恶意,伤人寒心。
其次,社会区分观念的产生是客观上社会经济差异在人头脑中的折射,社会经济差异趋于显著时,人们的社会区分观念更为强烈清晰。当前社会发展进入成熟阶段,社会经济差异较为明显。由此,人们有意识地进行区分,社会区分观念也更加清晰,而经济收入差异成为最主要的社会标准。耐克店员歧视农民工消费者事件的背后,是将消费行为与消费者身份挂钩的“社会经验”的反映。破旧工衣,低收入群体,不能承担耐克的“高消费”行为,以经济收入为主标准的社会区分观念由此体现在身份歧视的消费事件中。
再次,除了对他人的定位,该事件产生的关键还有店员对自己的定位。在头脑中构筑了社会结构的框架之后,人们会在框架内给自己定一个位置。店员认为耐克乃是高消费的“高级”产品,而作为其店员也理所当然的“高人一等”。先不论耐克的衣服鞋子是否是高级产品,作为服务人员,店员对自身的定位并不准确。本质上都是“打工人”,都是劳动者,凭什么就比农民工高贵?劳动法第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正如涉事农民工所说,“人无高低贵贱之分”,无论以什么标准,都不应该是歧视的理由。
社会身份的差异不等于不平等,也绝不是歧视的理由。社会经济存在客观差异,劳动者职业也有不同分工,差异是客观的,不平等观念却是主观的,是一种后天养成的价值判断。身份歧视观念并非是也不应是差异的必然结果。
拒绝身份歧视,就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价值判断的标准所在。培育每个公民的平等观念,持有敬畏尊重之心,守卫自己更是他人的应有尊严。
文/卢春花 (重庆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卢春花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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