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元鹏
日前,网友李先生通过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反映,8月7日晚,他入住象山一家酒店后,发现房间电视机下方有个摄像头,正对着床铺。象山县公安局丹西派出所的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安装摄像头的嫌疑人是酒店房客,现已被抓获并被拘留。警方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摄像头所拍视频已被妥善处置,没有流入社会。(8月23日《宁波日报》)
李先生告诉记者,当天,他到象山找朋友玩。入住酒店后,准备打开电视机,突然发现墙上有亮光,一看竟然是个摄像头。惊愕之下,他马上报警。当晚,象山县公安局丹西派出所民警到现场拆除摄像头,并立即展开调查。如今警方已经查明原因,摄像头是一名房客安装的,与酒店并没有关系,而且视频信息也没有外泄。但是,到了这里并不能画上句号。对于有关部门而言,要将“捉妖记”进行到底,不能只是捉了“房客一只妖怪”。
要捉住“管理不严的妖”。虽然,酒店“对着床的摄像头”不是酒店安装的,但是并不意味着酒店就可以全身而退,一点责任也没有。作为酒店而言,在房客入住之后,就形成了契约关系,酒店需要为房客的安全提供到位的保障。而“偷偷安装的摄像头”显然侵犯了客人的权益。管理不严就是一只妖怪,酒店需要补上漏洞,让“房客偷装摄像头”这样的事情不再发生。
要捉住“视频买卖的妖”。其实,类似“房客偷装摄像头”之类的现象时有发生。从既往查处的案件来看,其背后隐藏着一个“视频买卖的链条”。当然,也有是 “为了自己观看的”,可是大多数“偷装的摄像头”连接着的是“视频买卖链条”。严厉打击所有涉及摄像头信息背后的视频买卖,才能真正终结“客房里偷装摄像头”现象。
要捉住“科技滥用的妖”。针孔式摄像头其实是一种特殊的设备。在社会上有不少类似的特殊设备,比如“变声器”“转码器”“藏号器”“跟踪器”“窃听器”等等。这些专业设备作为警方等特殊部门办案的工具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被坏人利用了则是危害巨大的。而事实上是,这种特殊器材滥用现象十分严重,就像针孔式摄像头这样的东西,无论是在网络上还是在实体店,都能轻轻松松买到。试问,这种特殊器材岂能“谁想生产就生产”“谁想销售就销售”“谁想购买就购买”?这需要从源头上严厉打击科技滥用现象,当特殊设备实现特殊管理的时候,也就没有了这类问题的发生。
因此说,治理“房客偷装摄像头”要实现全链条的打击,让不法链条上的所有人都受到惩罚,用法治的手揪掉违法链条上的“歪瓜斜枣”才是根本。房客酒店安装摄像头,不能只捉“房客一只妖”,只有将“捉妖记”进行到底,将所有妖魔鬼怪铲除干净了,才能让“对着床的摄像头”闭上“色眯眯的眼睛”。
来源:红网
作者:郭元鹏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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