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市公安局”好使?人情社会更是法治社会

来源:红网 作者:娄淑罕 编辑:陈乘 2021-09-23 21:55:32
时刻新闻
—分享—

青辣椒.jpg

9月21日,山东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一中队参与酒驾整治执法直播联动,在黄河六路渤海十八路路口设置检查点,由一名民警带领四名辅警执行勤务。当天22时56分,执勤民警发现一车辆异常停车,随即上前处置。驾驶员林某某称,刚才系其丈夫刘某某驾驶车辆,并称刘某某中午饮酒了,为保险起见,交由自己驾驶,期间林某某自称“是市公安局的”。执勤民警未按规定对二人进行酒精检测,违规放行。(9月23日 澎湃新闻)

事件一经发酵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市公安局”的名号当真如此好用,竟然可以规避严查的酒驾?仅仅一句轻飘飘的话,就可以逃过吹检测仪、罚款、扣分。近年来,查酒驾可谓是越来越严,相应的惩罚措施也是越来越重,只因为酒驾在社会上酿成了一个又一个的惨剧,本就是公安局执法人员的林某某不应不知,而执勤的交警不应不查。违规上路、逃避检查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明法故犯、拿职位当挡箭牌是对法律的挑战。

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依法治国。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司法的基本原则。法已经确立,执勤民警却因为“人情”放水,向法律里面掺水。作为公职人员,丝毫不顾法律的规定,讲面子、卖人情,执法不当,违法不究。法律是神圣的是权威的,推进法律完善的进程异常艰难,所以我们更应该主动去捍卫法律的尊严。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是司法精神之一。无论是官员还是普通公民,没有人拥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如果在如此公正的法律面前还有人在走关系、讲人情,那么它存在的价值难免不被怀疑。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但更是一个法治社会。严查酒驾是对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负责,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都是理解的。但是在一句“市公安局”的面前,严查变成了“放行”,这么多年建立起来的制度就被这样轻松地推翻了。底线在被试探,我们引以为准则的法律在被挑衅。这一事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将会是持久的,就像“我爸是李刚”和“向严书记的女儿道歉”一样,这种现象的存在让多数的社会公民感到了不公与愤怒。

事件经过初步调查,执勤民警确实存在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最终的处理结果是对涉事交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撤职,由四级警长降为二级警员;对现场参与辅警批评教育;林某某由市纪委监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交由所在单位处理。公职人员应是人民的好公仆、是榜样、是标杆,更应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此次事件处理还了司法公正和透明,满足了公众对于司法公正的期待。公然利用自己的公职人员的身份,走后门,托关系,这足以引起相关部门的自我反思与重视,加强内部监督。

这次事件的爆出可能仅仅只是执法不严的一个个案,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引以为戒,坚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妄图讲人情的相关人员明白:法不容情,没有任何职位、身份可以充当免责金牌。

文/娄淑罕(郑州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娄淑罕

编辑:陈乘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 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ontent/2021/09/23/10192551.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