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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火车上脱鞋”行为,真的只能和稀泥吗?

来源:红网 作者:马嘉梁 编辑:刘昱 2021-09-26 21: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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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宋女士发视频称,自己在乘坐火车时,对面一女子将脚放在自己的座位旁边,自己出言提醒,遭到对方的恶语相向。后来经过乘务的协调,宋女士被带到餐车就座。宋女士称自己感到很委屈,只是想让对方把脚放下去。

一方面,虽然火车上没有不能拖鞋的明文规定,但在人群非常密集且相对封闭的火车车厢内脱鞋,会散发出难闻的气味,影响其它乘客的乘坐体验,属于不文明的行为。另一方面,通过视频中的对话我们可以了解到,脱鞋的女子本来应该坐在宋女士旁边的座位上,但她却坐在其他的位置上,说自己的脚“想放哪就放哪”也是不遵守乘坐列车的规则。

以上的两方面都说明,在火车上脱鞋的女子是做错的一方。那么为什么她还可以肆无忌惮地坐在别人的座位上脱鞋,甚至对乘务人员的劝阻置之不理?无疑是犯错的成本过于低廉。

首先,乘务人员没有一个强硬的态度,在可以明辨是非的情况下,最终的处理结果是:没有妨碍她人,提出正当诉求的人被带离自己的座位,而蛮横不讲理,扰乱公共秩序的人却依然坐在本不属于自己的座位上,继续嚣张地散发着恶臭。不解决问题而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想着靠“和稀泥”来息事宁人。这样的处理方式难免让当事人感到委屈,也难免受到公众的不满和质疑,这是否是对蛮横不讲理的人的一种变相的纵容?答案是肯定的。

其次,我们国家现有的法律和火车上的规定没有提供给乘务人员强制解决问题的底气。在我国,乘务员,列车员都没有执法权,只有乘警拥有执法权。但是由于警力不足等原因,并不是所有的列车上都配有乘警。这样的现状就导致了很多情况下,面对列车内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没有人能够完成强制性执法,除了进行批评和劝导别无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但是,究竟哪些行为算是扰乱了秩序,不文明行为是否也包括内,如果没有,那么不文明行为又该如何进行处罚,都没有具体的规定。这就导致即使是有乘警的列车,乘警在执法时也难以界定某些行为是否违法,从而畏手畏脚,导致犯错者继续嚣张下去。

最后,就算是受到处罚,对于情节较轻的违法违规者来说,也只是交几百元的罚款而已,既不疼也不痒。因此对于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扰乱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完善惩戒制度。在警方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之外,铁路部门可以联合公安等部门,建立乘客违法行为记录和公告制度,将不文明、不良、不法的行为适当地计入个人的信用信息记录,限制其公共交通购票等相关活动,这样更能直接地对违法违规乘客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

总而言之,“和稀泥”并不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有效办法和最终归宿,无论是在优化乘务人员解决问题的态度上,还是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上,都依然任重而道远。

文/马嘉梁 (郑州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马嘉梁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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