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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平台“超钱点播”:眼光短视谈不上超前

来源:红网 作者:张光玉 编辑:陈乘 2021-09-30 19: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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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红网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期,视频平台VIP会员服务和超前点播机制引发社会热议,不少消费者对平台满含套路的操作表示质疑和不满。尽管如此,这样的做法仍然是视频平台的“标配”,对消费者的呼声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而原因不外乎金钱的诱惑,因此必须警惕视频平台背后的“超钱点播”,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商业逻辑的合理是最低底线,以消费者为中心则是在市场上站稳脚跟的关键。“超前点播”的确通过明码标价给消费者多了一种选择,并不违背商业逻辑。一直以来,视频平台利用消费者对于迫不及待观看剧集的心理,为充值的VIP会员提供相对优质的服务,如跳过片头广告、剧集抢先看等权益。而“超前点播”则需要在会员的基础上再次收费,才能解锁更多的剧集。从消费者角度来看,“超前点播”涉嫌“费中费”,将消费者以所费金钱为标准分成三六九等,是一种“唯金钱论”“消费主义”的体现。此举违背公序良俗,对消费者合法权益已然造成损害。

商业平台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兼顾社会效益。如若置消费者的权益于不顾而只顾自身私利,也许短期内在经济收益会有一定的成果,但从长期来看却是将消费者拒之门外,无疑是自取灭亡。

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上考虑问题并不代表着经济利益的损失,“超前点播”就是一种不恰当的方式,其中所蕴含的“金钱至上”理念使消费者不满,因此才会广遭诟病。

超前点播会员协议是否符合网络服务特性并形成行业惯例,并不是以已经存在、用得多作为判断标准。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从来如此,便对么”,而应以符合法律规定、维护各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具有行业一致性、符合行业发展方向为判断标准。杜绝此类现象,需要法律和政策的规约、平台的自我审查以及自律意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共同合力保障各方利益。

文/张光玉(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来源:红网

作者:张光玉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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