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问题医院”频换马甲重开,能否实行终身禁入制度?

来源:红网 作者:陈涌 编辑:张瑜 2021-10-08 23:28:20
时刻新闻
—分享—

文/陈涌

10月7日陕西安康市汉滨区通报“无病未成年女生被推上民营医院手术台”一事,涉事医院已被停业整顿。但媒体调查发现,“已注销”的安康兴安医院曾十年3次更名,并致患者十级伤残。(10月8日 澎湃新闻)

已经换马甲三次的医院,会不会第四次更名或者“注销”,再次出现通报所说的“管理不规范、告知不到位、医风医德不端正”等问题,这显然成为当地病人们,今后绕不开的问题。

笔者认为,遏制“问题”医院换马甲重开,能否试试对实际出资人,也终身禁入?

一是,实际出资人换“马甲”,现实中操作比较容易。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三)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四)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五)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六)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意味着,换“马甲”并不难。比如,老板可以只投资不挂名,选一个没有前科的“小白”,当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招一批医生护士,就可以绕开监管门槛重开“问题医院”,继续躲在后面数钱。

二是,遏制“问题”医院换马甲重开,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形成了初步共识。

2019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等十部门《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9〕42号)指出,“要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制定实施联合惩戒备忘录,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实施行业终身禁入。”

具体措施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公开区域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处罚等信息。建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各部门相关处罚信息统一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形成可免费公开查阅的公共信用记录。其中,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设立的医疗机构,各相关部门应当将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按规定统一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依法向社会公示。

在老百姓看来,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场所,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监管不完善、社会整体信任度不高等问题,就要按照《意见》加大医疗行业违规行为处罚力度,要让严重违规者付出沉重代价,真正形成震慑。

因此,针对实际出资人投资医疗机构,出了问题频繁“换马甲”的情况,可否试试把实际投资人也列入严重失信主体的“黑名单”,实施行业终身禁入制度?不然,处罚过后“重操旧业”,怎么能看出形成了“震慑”?

来源:红网

作者:陈涌

编辑:张瑜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ontent/2021/10/08/10272573.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