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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互联网广告立规,让“不胜其烦”局面成过去式

来源:红网 作者:李小丽 编辑:陈乘 2021-12-01 16: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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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小丽

互联网的弹窗广告、植入广告让人不胜其烦,却又无可奈何。一些消费者为了不看广告,纷纷选择购买影视会员。但是,植入式的广告总是在不知不觉中出现,让会员免看广告的效果大大打折。

针对于以上这些情况,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为期一个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回应社会关切,明确将以互联网直播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跨境电商广告纳入监管;进一步强化对弹出广告“一键关闭”、植入广告等领域的制度规定,增加了对含有链接的广告、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教育广告的专门规定。

针对互联网广告的乱象,《办法》的公布,无疑是一场及时雨。毕竟,天下苦互联网广告久矣!让互联网广告能够规范发展,而不是无序扩张,这也有助于净化网络,维护人们更好的用网环境。尤其是互联网广告环节多、链条长、主体复杂、监管难度大,其中更涉及许多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被侵犯。重拳整治互联网广告,既是规范整个广告市场,也是确保日后的广告运营能在合理范围内。

其实,早在今年4月份,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开了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与会34家互联网平台企业签署了《依法合规经营承诺》;8月份,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1月,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校外培训广告市场。一系列举措的背后,不仅有助于改变无序的广告乱象,也是为了明确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避免企业在逐利的道路上,成为虚假广告的前沿阵地。

当前,各种APP、小程序已经融入我们的生活之中,成为我们日常生活重要组成的一部分。如何利用好APP、小程序带来的便利,又如何阻断那些不胜其烦的广告借助这些APP、小程序大肆传播,这不仅需要监管部门的努力,也需要背后企业的自律。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一方面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则制度,做到按规办事。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广告的审核,避免成为虚假宣传的“二传手”。企业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没有错,但如果在逐利的道路上裸奔向前,完全抛掉了应该有的责任与底线,不仅会破坏市场竞争的秩序,更会让消费者用脚投票。

为互联网广告立规,让不胜其烦的广告成为过去式,这无疑是广大消费者对此次《办法》最大的期待。希望在重拳整治之下,互联网企业的广告业务能够得到进一步规范,而不再是野蛮生长。毕竟,谁都不想活在一个充满虚假宣传的网络环境里。

来源:红网

作者:李小丽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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