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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之星·视评丨搭讪式直播乱象丛生,不能无底线

来源:红网 作者:陈贵耀 吴欣雨 邹远航 编辑:陈乘 2021-12-15 18: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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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红网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主持人:大家好,欢迎来到本期的《小邹有话说》。

主持人:现在,一种户外搭讪式直播纷纷在各大网络直播平台出现,在这类直播视频中主播会在人流量比较大的路上对路人进行追拍、搭讪,许多路人会在未经同意甚至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主播拍摄并记录下来供网友围观。更有一些主播会在被路人拒绝后仍继续进行跟拍骚扰,提出各种过分要求,甚至在搭讪过程中进行肢体接触。

嘉宾:户外搭讪式直播这种类型的直播会出现,首先是人们的猎奇心里在作怪,越奇葩的直播作秀节目,越能吸引到观众的眼球,其次本质还是网红主播们希望能博得关注获得更多的曝光,获得更多的流量,在流量变现的驱动下,越来越多不良内容的直播和短视频出现。其实,很多网络视频平台对于户外直播行为都做出过明确规定,然而部分主播为了追求流量无视规定,平台监管不力,“纵容”不良直播行为。

主持人:这类型的直播节目不经他人同意,把镜头转给路人,随意将他人的隐私暴露在观众面前,是否会构成违法?

嘉宾:对的,《民法典》里面规定,没有经过肖像权人的同意,绝对不能够公开使用或者制作肖像人的肖像,一旦出现是典型的侵权行为。如果后面为该段视频编配了几个文案,内容涉及对当事人诽谤,侮辱,也是侵害名誉权的一种行为。在这类搭讪式直播中被拍者有权拒绝拍摄,如果对方有过分骚扰行为可以直接原地报警。

主持人:那要怎么样才能杜绝这类事件的发生呢?

嘉宾:要做的是加强网络平台监管,一是完善相关立法的实施细则,明确内容标准及监管部门。《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中已经明确禁止了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从事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但这些活动所指的具体行为,以及不同行为之间的界定仍不明晰,下一步需完善相关立法,进一步明确内容标准,逐步消除灰色地带,从而真正做到执法监管的有的放矢。二是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完善技术手段。加强部门联动,针对网络直播违法行为开展不定期专项检查,扩大违法行为打击范围。

主持人:好的,以上就是本期节目的全部内容,感谢大家收看。

作者:陈贵耀 吴欣雨 邹远航

学校:桂林旅游学院

指导老师:袁钺

来源:红网

作者:陈贵耀 吴欣雨 邹远航

编辑:陈乘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 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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