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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由退货”赋予老年人反悔权

来源:红网 作者:宋鹏伟 编辑:陈乘 2022-05-18 19: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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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鹏伟

老年群体在购买保健产品时容易遭遇消费陷阱。近日公布的《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六十周岁以上消费者,通过会议营销、集中授课、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奖励免费或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等形式购买保健产品等商品的,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5月18日 《工人日报》)

老年人购买保健品遭遇陷阱,早已算不上什么新闻,但治理起来难度不小,不仅在双方“愿打愿挨”,更在于即使家人发现上当,往往也悔之晚矣——“特殊商品”不退货。

事实上,保健品虽然是入口的商品,但并不属于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特殊商品。然而,“七天无理由退货”只是针对网购,对于线下购买的商品,除非当地有法律规定,否则对方坚持“不退货”,消费者也没什么好办法。正因如此,许多保健品销售者要想方设法让老年人离开熟悉的环境,再对其进行“洗脑”,这样就不会有子女等人的阻拦。待生米煮成熟饭,后悔就晚了。

会议营销、集中授课、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无不是这种方式,将众多老年人集中在一个场景中,以小恩小惠和虚假宣传打动老年人,进而迅速完成销售任务。其实,之所以频频对老年人群体下手,恰是因为他们找准了老年人的软肋和痛点:人老了,各项身体机能都在退化,相比身体上的力不从心,精神上的绝望感更为明显。怎么能不生病?如何能根治病?这些年轻人很少考虑的命题,老年人几乎每天都在想,因此尤其关注有关养生的内容。这时候,精心包装过的骗子便对症下药。

老年人科学常识不足是一个原因,防范意识不够也是原因,毕竟在他们年轻时骗子还很低级。然而更重要的,恐怕是“宁信其有”的心理在作怪。有需求、缺防范、爱从众、有闲钱,这样的画像正是无良商家频频对老年人下手并屡屡得逞的原因。当地方立法赋予老年人“反悔权”,起码可以让部分感觉上当或是被子女提醒的老年人,有了维权的机会,同时也能给无良商家增加作恶的成本,无疑是好事一桩。

然而也要看到,现实中却有许多老年人即使被提醒依然“执迷不悟”,或干脆受促销人员蛊惑而选择瞒着子女——“不让买是惦记你养老金”,这就让新规也爱莫能助了。所以,根本之策还是要在平时多关心老人,多陪伴和沟通,尽可能通过具体案例来普及一些科学常识、欺骗套路,不给无良商家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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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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