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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预售不应成为坑人的“消费陷阱”

来源:红网 作者:唐探 编辑:陈晓丹 2022-06-18 20: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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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探(广西大学)

近日,有消费者在小红书平台发贴表示,一款在美的京东官方网店预售的某型号空调,平时价格为3899元,5月23日付定金参加“6.18”活动预售到手价为3664元,但是在“6.18”预售活动正式开始当晚,按照之前店铺提供的预售送的消费券,最后到手价却是3899元。不少消费者也纷纷留言,不少网店利用所谓“6.18”预售活动来暗中涨价再降价,让消费者空欢喜一场。(6月18日 澎湃新闻)

“6.18”是各大电商平台一年一度的购物节,本该是一场为消费者让利、鼓励平台交易的商业策略,但是随着近年越来越多的网友反馈,不少电商将预售这个手段加入到了“6.18”的活动中,并且参与预售的商品优惠的活动周期很长,五月底就付定金参与预售的商品,要到6月18日当天才能付尾款结算,在中间十几天甚至二十几天的时间里给了店家操纵价格的机会,利用乱七八糟的消费券比例计算来模糊优惠价格,最后让消费者掉入“消费陷阱”。

预售是商家通过预先发布优惠信息,用优惠的到手价来吸引消费者支付定金和尾款的销售手段。理论上来说这是一种“以销定产”的双赢模式,用支付定金的数量来推断商品的市场反应,这样可以合理地进行计划备货。

看似正常的预售策略本该是“6.18”购物节的重要销售手段,但是近年来电商平台和店家将“6.18”购物节开始的时间定得越来越早,刻意将付尾款与付定金的时间拉长。由于电商退货率高,有的店铺预售和实际备货不一致,利用超长预售周期拖延发货,这样可以将前一批顾客的退货发给下一批,有的商家甚至发现预售数据不佳,就编造理由单方面撤单。而这些行为造成的后果,都将风险转移到消费者身上。

这种行为不仅是在透支消费者对平台和购物节的信任和耐心,而且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毫无疑问,消费者有权询问、了解所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经营者有义务真实地向消费者说明所提供服务或商品的有关情况。

“6.18”预售作为电商平台让利优惠、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营销手段,不应利用平台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将不利因素转移到消费者身上,相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让电商预售回归双赢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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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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