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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送上门成潜规则,“快而不递”何时休?

来源:红网 作者:王艳 编辑:田德政 2022-07-01 19: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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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广西大学)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芦云表示,按照《快递暂行条例》的规定,当面验收是收件人的权利,但是在现实中,由于相关的罚则不明确,导致快递企业及从业人员没有把当面验收落实到位。她指出:“快递企业,特别是一些头部企业,应当加强对法律规定的执行。”(6月29日央视网)

快递行业高速发展本身是一件利民便民的好事,但是近两年来未经用户允许,快递员和快递公司都普遍选择将快递放入驿站和快递柜。久而久之,“快递柜自取”“去驿站自提”渐渐成为了快递行业的潜规则。甚至有网友表示:“自从有了快递柜,快递员再也不送货上门了。”

根据国家邮政局的数据显示,2013-2020年,我国快递业务单量从91.9亿件提升至833.6亿件,增长近十倍,至2021年,全国快递业务量已达到1085亿件。但另一方面,有超过70%的收件人对快递不送货上门的行为表示极度不满意。

与此同时,快递不上门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例如快递丢失、收件人无法当面验货、生鲜等货物损坏、寄件人信息被曝光等。尽管大多数人都能理解快递员的不易,但是“快递不送上门”让消费者的权益保障成为了亟待重视的问题。

数字化赋能快递行业高效,但“最后一公里”的痛点不能转嫁给消费者。随着数字化发展,快递行业也在通过数字化转型来降本增效,其中智能柜和菜鸟驿站的出现,是快递行业数字化的最好体现。一方面,代收点和快递柜的存在,可以降低“最后一公里”的成本,提高快递员的配送效率。另一方面,消费者花钱购买服务,享有一定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所以“自取快递”的前提是收件人不在家,为了投递时更便捷、安全的备选,而不是快递员在大多数情况下的默认选项。

从相关行业规定来看,“快递不送上门”是违规违法的。2019年开始实施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就明确规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所以很多快递员在没有经过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快递放在驿站或者智能柜显然是违规了。

在今年1月7日,国家邮政局还发布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草案中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如有违反,直接责任人员将会面临最高3000元的罚款,快递企业面临的罚款高达3万元。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快递行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打破“快递不送上门”的行业潜规则,该送上门就送上门。另外,快递行业也要意识到,尊重消费者的意愿,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才能最终实现行业的良性规划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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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艳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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