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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好“请托报备”这部经,让权力回归本色

来源:红网 作者:江竹轩 编辑:刘昱 2022-08-07 2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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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竹轩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公权力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进一步强化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浙江省近期出台了《领导干部接到请托事项记录报备制度(试行)》。据悉,这是省级层面率先规范领导干部接到请托事项均需记录报备的规定。(8月6日 中国青年网)

请托是种歪风,必须坚决打击制止。近期,浙江省出台《领导干部接到请托事项记录报备制度》规定,领导干部不得直接或者授意、纵容、默许近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请托他人办理涉及公权力行使事项。同时对“被请托人”规定,领导干部接到他人请托后,不仅要全面、客观、如实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党委(党组)报备,交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处置。对请托“交易双方”设置“篱笆”,形成不能请托环境,从而避免权力干预,让权力回归本色。

所谓请托,即为满足私情私欲,谋取个人和小团体利益,通过“拉关系”“打招呼”等手段,干预公共权力行使,从而达到权力特殊化。公权是人民赋予,行使需要公正,为民务必公开。而请托行为让权力暗箱化,制造出不公正不平等,形成特权利益分配,滋生大量的黑色利益链。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同时,请托行为不仅成为腐败的温床,带来涉腐涉贪滥权问题,败坏清正廉明政治生态,致使行政不依法、办事不依规,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浙江省“请托报备”制度是部好经,念好了可正本清源,营造良好的权力运行生态。但要念好这部好经,要翻过诸多坎,破除不少的顾忌。尤其是被请托者,要及时记录、如实报备,是条不易蹚过的河,也是念好“请托报备”这部经的关键。作为“被请托者”,手中掌握有审批权,或者执纪执法权。“请托者”多为上级领导,或者同事朋友,或者第三方掮客,多因私人利益,受制度限制,被卡在某领导处。如果秉公用权,将请托记录报备,难免“招惹”部分人,受到打压穿“小鞋”,让自己不合群成异类。

被请托了,不记录报备违反制度,记录报备又容易面临被孤立,左右为难的现实问题,使得“被请托人”难以决断,不利于念好“请托报备”好经。一旦向党组织报备,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就要处理人,被处理者完全知道被谁“出卖”。有鉴于此,多数干部宁可委婉拒绝请托人,坚持公正用权执法,也不愿意将别人拱出去。不排除少数干部顶不住压力,或受不起种种诱惑,放弃公平公正的立场,违规违纪为请托者“开绿灯”。如是,“请托报备”制度沦为“纸上谈兵”,不具有可操作的现实意义。

念好“请托报备”这部经,党组织必须挺身而出,既要为记录报备干部“打气鼓劲”,又要为他们“撑腰站队”,还要让他们底气充足,无顾忌地为记录并报备。“关键少数”要作好表率,带头做好请托记录报备,并及时进行通报公开,营造敢于记录报备的正能量。对报备的请托者实行一案多查,既要查处请托事件,对请托事宜从重从快处理,又要深挖请托的幕后人员,严肃处理干扰公正用权行为,并对打击报复予以重处。这样,“请托报备”制度才能长出牙齿,在顺畅运行中破除“摆平思想”,清除“不按规矩办事”的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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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竹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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