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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改食材保质期,必胜客岂能屡屡“损客”

来源:红网 作者:丁家发 编辑:田德政 2022-10-14 17: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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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发

10月12日,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必胜客比萨饼有限公司和谐广场餐厅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865元,并被吊销许可证。违法事实为,该单位违规篡改其公司内定的食材保质期标签,将本应废弃的白毫茶底和乌龙茶底的保质期条,由2022年6月20日改到6月22日,将本应废弃的米饭的保质期条,由2022年6月20日改到6月21日,违法所得为1836元。(10月13日《新京报》)

食品安全大于天。早在今年3月,涉事的北京必胜客和谐广场餐厅,就曾因篡改食材超保质期等违法事实,被北京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万元的处罚。其竟然不知悔改,再次因同样的违法事实被罚款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并被吊销许可证。必胜客何以屡犯同样的“错误”?或许因处罚力度还不够大,没有触及到“痛”处,因此必须加大处罚力度,让其得不偿失,才能遏制“屡罚屡犯”怪现象,以保护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此次检查发现,北京必胜客和谐广场餐厅食品安全问题多多。除将本应废弃的白毫茶底和乌龙茶底的保质期条篡改外,在解冻预包装食品提拉米苏超过其标注的保质期后,再次篡改保质期标签;还存在地面油腻湿滑、洗消间脏乱、冷库内员工衣物与食品被堆放在一起的情况,且在冷库中发现过期面包1个。此外,未按要求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其烹炸用油长时间未更换,且没有按照正确操作规范进行检查等。以上食品安全乱象,显然是“利”字当头,把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再“改头换面”卖给不知情的消费者。这种“损客”行为,无疑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构成威胁。

涉事的这家餐厅,已不是第一次这么做。其在今年3月就曾因食材超保质期,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万元的处罚。然而,查处和没收的违法所得,加上罚款的处罚,仅是很少的一部分,而大部分的违法所得,早已被其揽入囊中。也就是说,处罚所带来的损失,与违法获取的整体经济收入相比,仅是“毛毛雨”而已,涉事必胜客为了牟取不法利益,便无视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以至于铤而走险,在“错误”的道路上“屡罚屡犯”。

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禁止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针对此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除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外,还可没收相关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必胜客这家餐厅屡屡“损客”,无疑突破了法律“红线”。此次,这家餐厅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万元,并被吊销许可证,完全咎由自取。而篡改食材保质期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还应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杜绝类似食品安全违法“屡罚屡犯”现象,一方面,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发现问题立即责令停业整改,整改落实不到位,坚决不予恢复营业,从而倒逼餐饮企业经营者必须做好后厨管理,消除食品安全等隐患;另一方面,加大处罚力度,不仅要顶格严厉惩罚,让违法者有“痛”感,对构成食品安全犯罪的,还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之,进一步加大违法成本,让作恶者有可能倾家荡产,甚至有牢狱之灾,相信没人再敢“屡罚屡犯”了。

来源:红网

作者:丁家发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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