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数百人河滩挖“宝”,文物保护任重道远

来源:红网 作者:朱倪萱 编辑:田德政 2022-11-10 21:21:44
时刻新闻
—分享—

第八届评论之星.jpg

□朱倪萱(广西大学)

近日,江西赣州因干旱水位下降,部分河滩裸露,引来数百人“挖宝”。也有不少网红博主被流量吸引,带着金属探测仪到当地直播挖掘。11月2日,赣州市文物局发布《关于加强水下出露文物保护管理的通告》,严禁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进行水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活动。(11月10日 《北京青年报》)

赣州市文物局依法对破坏文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值得点赞。依据《文物保护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同时依据《文物保护法》第十二条,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国家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可见,赣州市文物局此举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是履行自身职能的有力举措。

另一方面我们必须看到,公众盲目“挖宝”会引发重重问题。在挖掘过程中,公众并不了解文物发掘过程中的专业操作流程,这极易造成对文物本身的破坏。挖掘过后,一些人会将文物占为己有或是转手出售,会引发 “文物如何追回”的难题。并且,挖掘地点涉及河道区域,后续处理不当还会引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一系列问题。这种对环境的破坏是无法逆转的。显而易见,单是制止对于文物保护来说实属单薄,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因此,处理此类事件,相关部门除大声叫停公众行为外,还需做到以下四点:一是与政府部门和公安部门联手,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惩处,对自行挖掘获得的文物及时追回。二是联合当地专业考古团队和当地博物馆、博物院等文物保护单位,尽快对考古现场进行封锁保护和对挖掘文物进行专业处理,以便于对开展后续的考古工作和文物保护工作。三是联合当地的环保局,对考古现场附近的生态环境开展相关保护工作。四是联合宣传部门,向公众积极宣传《文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当地开展相关教育,培养公众文物保护与环境保护意识。

江西赣州的“挖宝”事件折射出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但我们始终要以“道阻且长,行则将至”的决心和毅力积极开展文物保护。

来源:红网

作者:朱倪萱

编辑:田德政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 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ontent/646655/54/12033721.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