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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商家反被威胁,到底是谁动了谁的奶酪?

来源:红网 作者:李婧宇 编辑:刘昱 2022-11-22 0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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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婧宇(宁夏大学)

近日,据多家媒体报道,湖北黄石的夏先生在点的外卖中疑似吃出淋巴肉。夏先生表示,投诉后店家主动联系自己,却是威胁的话语。网传录音显示,对方问夏先生是做什么行业的,夏先生表示自己是学生。于是,对方开始“教育”起夏先生:“小年轻人,不要动了餐饮的奶酪。我可以陪你到底,我告诉你这件事情如果说你跟我深究到底,我会动用公司以及动用法律的,没有关系的啊,查没有关系。”(11月16日《潇湘晨报》)

淋巴含有许多病菌和甲状腺素,食用这种肉很容易造成一些不适,比如头晕、恶心、呕吐等等,病菌在高温下可以被杀死,但是甲状腺素要600摄氏度以上才能被破坏,所以淋巴肉不能食用。并且在我国,售卖猪淋巴肉卖淋巴肉触犯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作为消费者,夏先生的消费权益受到了侵害,商家不立即查明事实、解决问题,而是对提出问题的消费者施压,这波嚣张的操作不禁让人怒极反笑:你还有理了?

先不论是否真如夏先生所言吃到了淋巴肉,面对消费者对食品的质疑,商家最应当做的是查出问题缘由,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解释、澄清,而不是用像“小年轻人,不要动了餐饮的奶酪”这样的语句。即使这句话有理,这样的回应难免不会让人觉得是商家在倒打一耙。况且食品出现了问题,并不是动了谁的奶酪,而是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商家却把食品安全问题抛之脑后,说明其自始至终就存在着隐瞒消费者的念头。

再者说,售卖淋巴肉本身就触犯了法律禁区,拿“法律责任”这样的说辞来威胁消费者,说明商家是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的、不守法。这样的商家、这样的品牌,凭何能在食品市场有立足之地?凭什么来分餐饮这块奶酪?消费者面对无理商家,维权不成反被威胁,这样看似荒谬却真实存在的现象不是个例。早前就有淘宝买家网购给差评遭卖家发短信威胁,时隔多日再上演“威胁”一幕,恐怕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也难辞其咎。

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8月18日发布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消费者认知及线索征集调查报告》中提到,87.88%的消费者遇到过不公平格式条款,在选择继续交易的原因时,选择“被迫同意,不同意就无法接受服务或消费”的人数最多。同时,仍然有近五分之一的参与调查者选择“默默忍受”,说明维权成本高、维权效果不理想等原因使得消费者维权信心不足。不公平格式条款现象在消费生活中仍然屡见不鲜,涉及领域广、侵权手段隐蔽、对消费者影响大。市场交易中,由于信息不对称、专业水平有限等因素的制约,与商家相比,消费者易处于弱势地位,自身权益容易受到侵犯。

推动商业发展、对商品价值产生直接贡献的消费者,在维权问题上反而变成了“弱势群体”,这值得警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足以为每一位消费者提供法律支撑,但许多维权事件中存在回应迟缓、效率低下的问题,最终造成了消费者求告无门,只能靠舆论推动维权的被动局面。“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若想分餐饮这块“奶酪”,请别忘记,没有消费者就没有经营者分奶酪的机会,说到底,餐饮企业就是要让消费者舒心、放心,多次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恐令品牌失去消费者信任。

食品安全保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社会共治是保障食品安全重要的一环,而且是无可替代的一环。消费者做了“吹哨人”,食品监管就要立刻落实责任,惩处要到位,切不能让消费者“拿不动”维权的武器。当店家的违法成本增加,消费者维权自然有所保障,让消费者“求告有门”,维权有底气,才能把餐饮这块“奶酪”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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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婧宇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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