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睿鸫
福州一名老农因为销售不合格芹菜,领了10万元的天价罚单!引起网络强烈热议。事情要回到2019年,家住福州市闽侯县的老农陈某出门路过隔壁王大姐家的菜地,花122.5元买下70斤芹菜,拉到蔬菜批发商行,以每斤1.95元的价格售出136.5元,转手赚了14块钱。当天,某超市从该蔬菜批发商行采买了一批果蔬,其中就包括老陈卖给商行的7.5斤芹菜。(6月14日 闪电新闻)
卖了70斤芹菜收入136.5元,纯利润仅为14元,却被罚款10万多元,涉案案值与罚款之间相比高达730多倍,这种错位令人愕然,舆论哗然。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种“小过重罚”都让人难以接受,更难以承受。人们几乎“一边倒”同情这位老汉,指责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小题大做”,幸亏当地法院介入了,让这位老农讨回公道。
这起“小过重罚”案固然令人费解与惊诧,但更引人关注的是这并非个案。去年8月份,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十六督查组在陕西督查发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一些行政处罚存在“过罚不当”等问题,榆林市高新区某超市售出4
尤其是,国务院督查组查阅榆林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以来的行政处罚台账发现,对小微市场主体罚款超过5万元的食品安全案件有21起,案值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罚款数额与违法所得的比例达到100倍至200倍,个别案件超过3000倍。如今,发生在福建省闽侯县的“老农卖70斤芹菜获利14元被罚10万事件”,再次映入了公众的眼帘。
“小过重罚”为何在各地屡屡上演,一则,现行《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
眼下,我国不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面临着经营困难与压力。在这种情形下,倘若市场执法部门动辄就“小过重罚”,不但与国家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严重相悖,也不利于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增加经济恢复发展
当地法院及时纠正不合理的处罚,得到众多网友包括舆论的纷纷点赞与高度肯定,但这毕竟是防范“小过重罚”问题的治标之策,是对个案的合理纠偏。这提醒我们,根治“小过重罚”要寻求治本之策,一方面,从修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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