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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制不能一刀切,为网络未成年人模式因“龄”制宜点赞

来源:红网 作者:胡潇澜 编辑:田德政 2023-08-10 17: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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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潇澜 (上海政法学院)

8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以及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通过评估产品的类型、内容与功能等要素,为不同年龄阶段用户提供适合其身心发展的信息和服务。相比于之前未成年人模式一刀切的做法,人性化规则显得更为合理,理应为网络未成年人模式因“龄”制宜点赞。

现存网络未成年人模式,将未成年人一刀切实在太过鸡肋。未成年人年龄跨度大,粗略地可以划分为学龄前儿童、小学生、中学生。而这三类未成年人所需要的网络使用时间、网络接触内容和网络服务截然不同。没有自主意识的学龄前儿童,需要最强一级的网络接触把控,小学生次之,而具有一定自主性和自制力的中学生,应该给予相对宽松的网络使用环境。

试想,如果给中学生看的内容和幼儿园小朋友看的内容一致,具有强烈自尊心的中学生可能会产生逆反心理,认为青少年模式将自己和学龄前儿童一视同仁,出现直接关闭青少年模式、直接登录父母账号等行为,那么这一模式便形同虚设,违背了该模式设立的初衷。显然,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需要不同层次的价值引导和使用时长,当下的青少年模式设置则显得较为粗略。

未成年人模式因“龄”制宜,内容服务应随“龄”定制。意见稿中指出,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为未成年人提供分龄内容服务,并打造专属内容池,也应限制未成年人用户使用可能危害其身心健康的产品和服务。在发达的数媒时代,原本就是“数字原生民”的青少年接触面广、知识覆盖层次多、思想开阔,其媒介素养不可被低估。而现存不少青少年模式将未成年人看作只看动画片的“巨婴”,常以幼稚、一维、完全乌托邦式的内容呈现。这样一来,不仅会降低了青少年原本可以触达的内容范围,还会对青少年必要的社会培养和思维培养造成阻碍。

未成年人模式因“龄”制宜,使用时长应因“龄”而变。意见稿中指出,移动智能终端应为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用户提供差异化使用时长管理服务。学龄前儿童最少,小学生次之,中学生相对多一些,以差异化的使用时长来提升未成年人对于青少年模式的认可度。否则,一味的限制只会带来更多的逆反,在限制解除之际,也会出现例如沉溺于网络等问题。

意见稿对于年龄细分的重视,本质上说明了立法者开始设身处地在青少年的角度上换位思考,虽“小荷才露尖尖角”,但这一做法的确值得称赞。如何将意见稿所提内容落实到位,这需要立法者、平台与家长的共同努力。多方协作、久久为功,才能为未成年提供一个清朗阳光的网络环境,让互联网为青少年所用,而不是毒害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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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潇澜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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