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自强 (湖南工业大学)
近日,两桩案件都正式得到立案。
一是“女子疑遭到性侵未获立案自杀”一案,据媒体报道,海南省文昌市公安局在“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证据”,现已立案侦察。据悉,死者义女士在生前报警称“遭到强奸”,7月23日,在做完两次笔录后,义女士跳湖自杀,并留下遗书,“不懂法,把嫌犯的犯罪证据弄丢了”,8月11日,文昌市公安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义女士报案被强奸一事,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一是,“千万网红虚构老板性骚扰”事件也有了新进展,其中当事人孙灏羽于9月18日发文称,网红“小慧君”涉嫌诽谤罪一案已经刑事立案。2020年11月,千万网红“小慧君”发视频哭诉MCN公司老板孙灏羽性骚扰,引起热议,并给所属公司及孙灏羽本人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后经法院认定,“小慧君”的指控系虚构。
义女士以死明志,让人感到悲痛,其背后是一个家庭永远的痛;小慧君蓄意造谣,让人感到愤怒,其本身也将恶化女性维权的处境。两则案件本该是天差地别的事件,但转念一想,为什么“小慧君”会选择那样做?为什么那么多人会相信她的话?最根本的还是在于,其虚构的内容,即遭受性骚扰及其带来的长久伤害,是一些女性的真实境遇。是的,虽然两则案件,一个让人愤怒,一个让人悲痛,但他们却有共同的根源:即女性遭受性侵、性骚扰后的困境依旧存在,即碍于名誉、权势或缺乏法律素养或社会支持,在性骚扰、性侵害发生之后,不敢、不会及时维权,不懂得及时取证,保留侵害的确凿证据。
无论是义女士的悲剧还是“小慧君”的闹剧,都是这一根源所结成的“恶果”的两种代表。文女士为代表的,是文化水平较低、思想较为传统或年纪较小的女性,她们在遭受不法侵害后,先碍于社会影响,表现为“不好意思报警”或者“不敢报警”,等到鼓起勇气时,取证已经比较困难,便只能忍气吞声,或如近些年来的数个案例一样,在网络上进行曝光,有甚者,在耻辱中以死明志以证清白;另一个走向便是“小慧君”们的做法,利用这份女性困境,为自己利益服务,或在“有罪推论”下走向荒唐,或在事实反转后全身而退。
两种做法如螺旋般相互交织,不断固化、恶化女性困境:真正的受害者们或饮恨,或屈辱地走完一生;虽然恶化了女性维权的环境,“小慧君”们却赢得盆满钵满。
这两起表现相反、根源相同的案件,为我们思考女性困境通过了最好的样本,要解决这类问题,也必须直面根源,即如何让法治思想下沉到最底层,一方面切实树立法律权威,严惩犯罪者,提高违法犯罪代价;另一方面,也让每一位女性在遭受不法侵害后都知道如何做,让她们内心没有顾忌,坚定地走上维权之路。这背后不仅需要来自家庭的支持,也需要社会的支持。
2020年以来,强制报告制度在全国的落实,有效地解决了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后的困境问题。其也对整个地解决女性困境问题有所启示,首先将普法落到实处,尤其以不懂法的基层女性为重点,让女性懂得正确地维权,切实捍卫其自己的权益;其次,让女性在维权中感到尊重和关心,在维权之路上,公检法机关应该成为其坚定的靠山,这需要公安机关在取证上的全面、彻底、迅速,不拖沓、不敷衍,也在于司法救济的及时介入。
避免义女士的悲剧与“小慧君”的闹剧,最根本的是建设一个女性友好型社会,为义女士洗刷耻辱,也让“小慧君”的闹剧不再有存在的土壤。
来源:红网
作者:陈自强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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