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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退伍残疾军人乘车优惠政策“肠梗阻”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钟星月 2023-09-05 15: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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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睿鸫

据“兴安交通”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2日,一则“退伍残疾军人坐车买优惠票,上车后遭要求补票”的视频引发网民关注,兴安盟交通运输局随即依法展开调查。经初步调查,9月1日上午,退伍残疾军人陈先生乘坐蒙F22637客运班车,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去往吉林省白城市期间,该车乘务员何某某对陈先生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不认可,要求陈先生补票,并发表不正当言论,造成恶劣影响。陈先生现场拨打12328热线投诉,事后将现场视频上传某视频平台发布。(9月4日 中国青年网)

事发后,兴安盟交通运输局组织乌兰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兴安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乌兰浩特直属大队对涉事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涉事车辆蒙F22637客运班车停运七天;对涉事企业乌兰浩特金鹿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罚款;对蒙F22637客运班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予以扣分处理,涉事企业对涉事乘务员何某某予以辞退,责成何某某向陈先生真诚道歉。

相关职能部门的处理,算得上及时,不管是对涉事企业的惩罚,还是对涉事乘务员的辞退处罚,都称得上是相当严厉,值得肯定。但是,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笔者不禁要问,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当下,退伍残疾军人乘车优惠政策,为何在个别地方成为“空头支票”?

事实上,退伍残疾军人享受乘车优惠,我国法律法规写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中华人民共和国退伍军人保障法》第五十三条载明,退伍军人凭退伍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等优待。不仅如此,《残疾人保障法》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还进一步明确: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并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

此外,2020年1月份,退伍军人事务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伍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其中的创新举措就包括: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行文至此,笔者不禁联想到发生在2020年5月份,影响极其恶劣的类似公共事件。据光明网此前报道,伤残军人何某在吉林市岔路乡乘坐去往乌拉街的大客车,购票时事先按照半价计算拿出5元钱和残疾军人证,但遭到乘务员的拒绝。当何某说“这是伤残军人证”时,乘务员反复说“不好使!”在沟通过程中,何某还被对方辱骂“活不起你就别活”。

类似事件无疑说明退伍残疾军人乘车优惠政策,遇到了“肠梗阻”,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到位,这不仅侵犯了残疾退伍军人合法权益,严重亵渎了军人的尊严,也肢解了国家公共政策,将相关法律法规沦为“一纸空文”。

显然,现在首先要解决的是,打通退伍残疾军人乘车优惠政策“肠梗阻”,一方面要强化政策宣传力度,对公共交通领域的工作人员,特别针对乘务员等,加强这方面的优惠政策法规普及,让这部分群体了解和熟知退伍残疾军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权益。同时,公共交通可借鉴铁路售票网络系统,残疾军人可通过购票网站,直接购买优惠车票,既能方便残疾军人乘车出行,也能让退伍残疾军人乘车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真正落实到位。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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