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蓬国
四川籍一名16岁少女,因为家人收了彩礼,将她嫁了出去,少女出逃到了广东,她被男方亲友带人奔赴广东胁迫带回,路经田东高速服务区时,她报了警。“我爸妈把我卖给他们的啊。”2月14日,田东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一未成年女子在田东高速服务区被人胁迫急需解救。田东警方帮其联系了家人,并将她送到了田东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其家人赶来后,民政、妇联等部门对其家人进行了耐心劝解,工作人员帮助他们购买车票,把他们送上了回家的路。(2月21日 光明网)
此事引发热议,人们既为警方解救少女点赞,也对将她“送回家”的做法提出疑虑。我以为,就本案而言,将少女“送回家”并不合适,结果很有可能事与愿违。
这位16岁的少女是不幸的,她的不幸超越了一般被拐卖的孩子。通常情况下,拐卖指的是人贩子在家长不知情或不注意的时候,将孩子骗走、偷走或者抢走,然后卖给他人,既违背被拐孩子的意愿,也违背其父母的意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孩子有幸被解救,那么,将他们送回家无疑是最恰当的方式。
可是,在本案中,少女父母收人“彩礼”将女儿“许”给他人的说法,完全不成立。因为,只有男女双方自愿结婚才存在彩礼之说,而涉事父母在女儿未成年更未达到结婚年龄,而且违背其意愿的情况下,收了别人的大额钱财后将女儿“嫁”了。这与“卖”又有何异?
少女在报警时就已经说自己是被父母“卖”了,而且,她是在工厂打工时被男方及亲友胁迫带走的。警方应该顺藤摸瓜,对涉事父母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有关部门恐怕不该想当然地把少女送回家。
对涉事父母而言,女儿恐怕只是他们可以“卖钱”的物品。最终,他们还有可能再次将她“卖”掉。这样的家庭,对这位少女来说不是温情的港湾,而是无底的深渊。将少女解救出来却又将她送回家,很可能导致羊入虎口,让她遭二次罪。该少女如果再次被“卖”,很有可能会被严格限制人身自由,很难再有逃脱的机会,有可能陷入万劫不复的悲惨命运。解救只是第一步,解救之后怎么安置,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好心办坏事。
来源:红网
作者:李蓬国
编辑:钟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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