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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仪留后门改数据 ,第三方环境监测也需来次“监测”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钟星月 2023-10-17 16: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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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睿鸫

“只测两个排气口,剩下的全部造假。”尽管良心不安,采样员张林最终还是按照领导的吩咐,编造了排污企业“不超标”的监测数据。作为陕西西安一家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采样员,前往排污企业采集废气和废水等样品是他的日常工作,但类似的监测造假,也成了他和同事们的家常便饭:即使认真采样,拿回去给实验室,分析出的结果超标的话,他们还是会按照被监测企业的要求,把数据改成合格。(10月16日《新京报》)

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利用专业和科技优势,通过市场竞争机制,为排污单位提供专业化服务,而作为生产企业,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履行主体责任。同时,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也得到了良性发展,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从某种意义讲,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既是政府监管的必要补充,有效帮助政府摆脱信任危机,又能为企业全面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供鼎力支持。随着各级政府对生态环境越来越受到重视,第三方服务机构,逐渐成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中一支不可或缺的生力军。

然而,正所谓“萝卜快了不洗泥”,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大量涌现,行业市场泥沙俱下,乱象频生,原本以客观、公正、权威为标准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受利益驱动,竟然与排污企业沆瀣一气,主动或被动帮助污染企业蒙混过关,干起了违法犯罪的勾当。

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拿自来水替代医疗污水水样;污染物超标数十倍仍可合格;废气监测需要现场监测24组数据,而采样员只实际监测2组数据,编造了余下的22组数据;“包合格”成监测行业潜规则……正是因为行业问题严重,今年2月,全面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已被列入生态环境部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之一。

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其后果非常严重。一则,会触犯现行法律。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弄虚作假”行为纳入刑法定罪量刑。这意味着,对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划出了一条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一旦出现造假,相关人员不止面临民事连带责任、行政处罚等,甚至会锒铛入狱,有身陷囹圄的潜在风险。二则,既会扰乱了第三方服务市场秩序,损害了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社会公信力,也会误导排污单位污染治理,导致人为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损害生态环境。此外,用虚假的监测报告粉饰太平,也会影响到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决策。

显然,第三方环境监测也需来次“监测”。首先,通过强化监管和信息公开,定期抽查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质量,将监测信息进行公示、公开,真正建立和架构起完善的检查、公示和退出机制。其次,司法部门要定期公布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不仅让普通老百姓了解虚假监测,提高公民法治素养,也能倒逼监测机构规范监测,从而从源头遏制第三方环保监测数据造假乱象。

当然,作为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理应确保环保数据真实有效,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成为供需双方“公正公平”的裁判员,第三方环境监测方能行稳致远,尽早走上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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