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欣 (重庆大学)
被子未叠放罚款10元、碗筷不洗罚款10元、蹲地用餐罚款20元。近期,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一份加盖了村委会公章的《新农村美丽乡村行动人居环境罚款标准》在网上流传,并引发关注。(11月14日 澎湃新闻)
“农村立火聚餐要办证”“复婚再婚不能办酒席”……近年来,这样的奇葩规定屡见不鲜。一方面,基层工作困难,工作人员叫苦不迭,为了更好的管理需要许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规定;但我们更应该看到,基层工作难需要的是更科学的管理,而不是粗暴的“以罚代管”的工作态度,一次又一次奇葩规定,背后是权力之手伸的过长,是权力任性。
基层工作难、任务多,为了得到支持与理解,常常需要花费许多时间、精力与人民群众沟通。而有些基层工作人员却选择了“以罚代管”的简单粗暴思想,逃避工作中的难题,该管不管、该做不做,用惩罚企图一步到位,是“懒”。同时,“罚款”不是雁过拔毛的机会,一次的罚款金额虽少,“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积累下会滋生出巨大的贪欲。
同时,如此权力任性,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践踏了法律尊严。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基层规定的制定,不可违反上位法。且该村相关人员是否具有“罚款”的权力,这是值得深究的。基层工作人员动辄制定“惩罚”并强制推行,根本是权力边界模糊、法律意识淡薄。如此权力任性,会造成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困扰、权利的侵犯,经不起推敲的规定“见光死”也会损伤政府公信力。
遏制权力任性需要自“治”,更需要外“审”。在全面依法治国推进的进程中,权力任性是痛点,是必须治理的痼疾。一方面,基层工作人员需要提高法律意识,明确权力的边界。积极面对工作中的难题,改变粗暴的“以罚代管”的工作态度。另一方面,合法性审查必不可少,任何规章、文件的制定与发布需要严格的审查——制定人是否合法、制定内容是否与上位法冲突、实施过程是否合法。
权力来源于人民,也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人民。以罚代管、滥用不属于自己的权力,如此权力任性下只会与人民权益背道而驰,耐心交流沟通、积极面对问题,才能得到尊重与理解,做好基层工作。
来源:红网
作者:夏欣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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