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宣喆(新乡医学院)
为促进同厂同药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国家医保局明确各地在2024年3月底前将本地的挂网价格与监测结果作比较,排查发现显著偏离监测结果的异常值,督促引导企业纠正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促使价格回归到公允的区间。此次价格治理将通过汇总全国各省份集中采购平台挂网销售药品的价格数据,重点对“四同药品”,即通用名、剂型、规格、厂家均相同的药品,统计分布集中、有活跃交易的价格水平,作为监测结果推送给各省份的医保局以及当地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2月12日 新华网)
自2018年国家针对药品耗材价格虚高等问题启动集采以来,通过化零为整式采购“腾出去”的成本溢价,为灵活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供了更多“转身”空间,奠定了改善医药市场结构的良好基础。2022年1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国家、省级两个层面开展常态化、制度化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工作,实现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全数参与集采。然而,近年来,少数药企利用省际间信息差制定不当高价,以往价格主管部门“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具体问题、具体处理”的应对措施也不甚理想。用大数据筛查异常集采价格并引导其回正,国家医保局此次行动,是充分发挥其对市场监督、引导、规范等作用的又一力举。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市场并非完美无缺,甚至常因信息不对称、外部性干扰等问题而产生紊乱、失灵的潜在风险。长期以来,各省份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相互独立、孤网运行,数据没有互联互通,导致各省集采常在“信息孤岛”上各自为战。随着国家医保信息系统的快速建设,打通省际间信息壁垒的软硬件条件日渐成熟。政府单位将集采挂网价格推给各省,对比出分布集中、具有代表性的药品价格作为参照,为市场需求注入信息资源,弥合信息差异,健全信息监督。当大数据智慧赋能信息共享,实现互通有无,市场各方一目了然,让“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现象无处遁形。
其次,政府的适时适当介入有力稳固了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医药企业三方履约的市场诚信体系。按照集采政策,参与医疗机构须根据前1—3年平均采购量的70%预报并约定年采购量,并使用医保基金按不低于年度约定采购金额30%的比例向企业预付。然而,部分医疗机构报量时随意、签约时大意、执行时失意,没有按照先前约定标准足量采购;部分药企也因虚报生产效能,导致集采药品一降价就断货,或是出于种种原因难以拿到结算货款。诚信是确保交易顺利开展的前提、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石,本次药品挂网价格治理行动就是将增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良好价格秩序作为最根本的出发点,重塑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和行业生态。
最后,国家医保局表明此次行动重在监督引导,强调纠偏止损,推动价格公平透明而非片面降价,充分发挥了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引导调控市场,保障公平竞争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企业自主确定药品价格,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当然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等原则,也是企业自主定价需要履行的法定义务。然而,部分药企忽视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无视本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肆意抬高药品价格,致使市场内集采药品资源难以维系良好配置。而作为两种配置市场资源基本力量之一的政府,在市场出现缺陷时,理应发挥职能,引导市场回归其健康有序的运行秩序。
集采药价不能漫天要价、异地异价,政府部门该出手时就应出手,始终站在人民立场,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用好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让群众能用得上、买得到救命药、降价药,引导部分不公平、歧视性高价平稳落地,以宏观政策干预兜住医保篮底子,守住人民钱袋子,在推动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同中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惠民理念。
来源:红网
作者:邱宣喆
编辑:钟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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