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4月25日,陕西榆林市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发布情况通报:网传“靖边一水果店主称在店门口卸货时被城管扣留车和货物,导致一车西红柿烂掉扔到垃圾处理厂”有关信息。我局将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作出相应处理。
(5月26日《上观新闻》)
水果店主马先生称,4月2日从外地进了一车货,卸货时城管、交警以违法占用城市道路为由将货车和货物扣留。因当时未及时给货车盖上篷布,导致番茄被雨淋腐烂倒在垃圾处理场。城管方面给出的说法是:水果店在人行道停放卸货被群众举报。按程序暂扣其中一辆车。期间执法人员多次提醒当事人尽快处置车上货物均未予以配合。由于未及时处置货物,导致货物受损。
在这份情况通报里,虽然城管部门表示要“深刻反思”“规范执法”,但是我们看到的依然是妥妥的“不怨我”。其言外之意很明显:我们属于正常执法,导致番茄腐烂是水果店自己的责任。
不管怎么说,“番茄腐烂丢进垃圾场”是个事实。即便执法是“依据规定来的”,这样的“铁面无情”真好吗?是“铁面无情”还是“铁石心肠”?还是那句话,法律法规是死的,而人是活的。这起事件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共情”。做生意不容易,做小生意更不容易,这是老百姓赖以生存的来源。店主“路边卸货”固然触碰了管理规定,城管执法完全可以“特事特办”。比如,可以允许其将番茄卸完之后再处罚;比如,下雨了,帮助将番茄用防雨布遮挡上。
柔情、共情才是执法的可贵。据5月26日《宁波日报》报道,5月20日下午5点左右,宁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警林维杰摆摊卖榴莲。当天凌晨,一名外地来宁海卖榴莲的个体商户,因醉驾发生单向交通事故。林维杰对其做出处罚后就帮忙代销榴莲。无独有偶,宁波市余姚市市场监管局马渚分局取缔了一家食品安全隐患较大的无证照牛肉店,当执法人员了解到店主一家的艰难处境后,帮助其重新选址并指导其装修,帮助他取得各种资质重新开业。
规则与人情往往如行走在钢索上的平衡艺术。城管作为城市管理执行者,其职责之一便是确保城市秩序与美观。然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何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同时,兼顾民生、体现人性化管理,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城管扣车的行为符合某些规章制度的字面意义,但却在情感上与市民产生了隔阂。“铁面无情”,是人们对执法严厉的形象描述。然而“铁面”之下,是否应有“执法柔情”的一面?任何执法都不应成为城市里的寒冷,而应该是传递法律的温度。
城管扣车导致番茄腐烂,不仅关乎一车番茄的命运,更关乎城市管理理念的追问。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是执法人员必须恪守的职业准则。但针对特定的案例和违法人员,能够分别对待、宽严相济,甚至采取事后补救和帮扶措施,则更考验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来源:红网
作者: 郭元鹏
编辑:颜新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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