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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被泼水烫伤,“恶作剧”之说站不住脚

来源:红网 作者:梁宇飞 编辑:张瑜 2024-10-16 21: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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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宇飞(河西学院)

近日,广东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一名6岁女童在学校被高年级男生泼开水,导致女童面部、胸口、大腿烫伤严重,医院诊断为二度烫伤。当地教育局曾回应,此事件系男生“临时起意的恶作剧”,不存在故意。10月15日,记者了解到,针对此前“恶作剧”的说法,当地教育局相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结果会适时向社会公布。(10月15日《大河报》)

的确,饮水设备出现问题,导致原本的温水加热成开水,是造成女童被烫伤的一个原因,但这并不足以给事件定性。同样,以“恶作剧”来为涉事男生开脱,将主观动机凌驾于女童受伤这一客观事实之上,既不严谨,也不合理。用“孩子还小,贪玩不懂事”“和她开玩笑”等理由试图息事宁人、大事化小,不仅对受伤学生及其家属不负责任,更是对社会、对广大未成年人不负责任。

我们常说“听其言,观其行”意图和行为是评价他人的重要依据,二者缺一不可。地方教育部门的负责人并没有“读心术”,怎能确定涉事男生泼水时的动机是“好意”而非“恶意”?片面相信加害者主观上“不是蓄意和恶意的”,显然过于一厢情愿,忽视了客观事实,又把法律和道德置于何地?一个六年级学生,难道对水温已经失去了基本认知和判断?假使杯中不是热水,就可以以“恶作剧”的名义随意泼向他人吗?

这不禁让人质疑,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在为事件定性之前,是否与受害女孩的家属进行了充分沟通?是否清楚了解了事件的全貌以及女童严重的受伤情况?用“恶作剧”“不懂事”为涉事男生辩护,是在保护他还是纵容他?这种温和的“定性”对他的成长究竟有何帮助?它会带来怎样的社会影响?有关部门真的有过深入的思考吗?后续的赔偿和安抚工作是否到位?学校又能拿出什么措施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学校应该把教育工作落实到位,注重培养学生的规范意识。涉事男生将杯中水泼向低年级女生,即便水不是热的,也已经显现出以大欺小、恃强凌弱的行为倾向,更何况这一行为导致了女孩面部、胸口、大腿二度烫伤,几乎可以称之为故意伤害。教育应秉持道德与良知这把尺子,有错则改,有过则罚,一味袒护犯错学生,只会让他失去深刻反思的机会,教育意义何在?

正如百姓常说:“桑树端直从小揄,人品正直从小教。”如果人生的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影响的不只是个人的后续发展。爱子不教,犹如不爱。涉事男生应当受到应有的处罚,帮助他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及时改正。小问题不解决,往往会演变成大问题;小错误不上心,最终会导致难以挽回的后果。从善如登,从恶如崩,不能不警惕!

未成年人的问题从来不是小事,既不能轻视,也不容忽视,必须得到高度重视。如果因为他们年纪小,就让他们逃避应承担的责任,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这只会为他们走向成熟和步入社会设置障碍。只有秉持公正、明理的态度,才能给受伤女童及其家属一个交代,也才能给社会舆论一个负责任的答复。

来源:红网

作者:梁宇飞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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