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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侮辱樊振东被通报批评,处罚过轻了吗?

来源:红网 作者:潘欣芝 编辑:汪敏星 2024-12-18 19: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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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欣芝 (井冈山大学)

12月16日,江西警察学院的一名学生在社交平台发表关于樊振东的不当言论的相关截图在网络热传,引发网友不满。17日上午,学校相关部门作出回应,称已对该生通报批评。然而由于学校未发布正式公开声明,以及涉事学生仅将社交账号关闭而并未公开道歉,网友仍感到不满,纷纷质疑处罚过轻,事件进一步发酵中。(12月17日 极目新闻)

有网友强烈要求对涉事学生进行严厉处罚,甚至认为应该开除其学籍,那么此事究竟为何引来无数网友愤慨?其一在于该学生通过网络发表不当言论,对国家运动员进行辱骂与造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近年来我国已处罚了多起网络诽谤事件,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而侮辱为国争光的国家运动员,更是引起公愤。体坛苦饭圈化久矣,仅因所支持的运动员不同便互相辱骂,甚至上升运动员本人,未免太不理性。

其二在于该学生的身份,身为一名警察学院的学生,不仅在网络发布身穿警服竖中指的不雅图片,还扬言威胁要把别人“抓起来”。还未出学校,便将滥用职权的行为挂在嘴边,因此不少网友对该学生的职业道德产生了质疑,不希望这样的人将来进入警察行业。的确,一名未来的执法人员,现在知法犯法,那将来还怎么去执法?该学生此番不当言论让我们看到了,作为公民,其缺乏社会公德、法律意识单薄,作为警校学生,其职业道德有缺、专业修养不足。

目前看来,学校仅在校内进行通报批评,并未在社交媒体公开发布声明,而该学生社交账号已关闭,并未进行任何道歉,本人是否反省悔过公众也不得而知。而随着舆论的发酵,网友对涉事学生的质疑已经上升到了学校,对警校学生的整体形象带来了负面印象,这显然不利于警校公信力的构建。处罚力度该如何掌握,校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商榷,但迟迟没有在社交平台对该事件作出明确的回应,学校在这件事的处理方式上显然不够妥当。

处罚从来不是目的,公众希望的是问题得到解决。网络不是行辱骂诽谤之事的平台,社会应当加强思想政治与道德教育,促进每个人名誉权的保护,及时制止不当行为,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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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欣芝

编辑:汪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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