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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让正当防卫更有底气

来源:红网 作者:段官敬 编辑:刘经纶 2025-06-29 18: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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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官敬

一石激起千层浪。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正当防卫合法性,规定“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有权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保护自身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以法之名,为正当防卫正名,“被打还手即互殴”“被打不敢还手”即将成为历史,见证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向前迈进,彰显法治文明的精神要义,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与高质量发展良好秩序,在网络赢得一片好评和点赞。

“法”不能给“不法”让步。公民面对不法侵害时,有权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旗帜鲜明向不法行为亮明态度,慰藉有效世道人心、诠释社会公平正义,必将对非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倒逼公众自觉恪守法律道德、遵守公共良序,为筑牢和谐安定、繁荣平稳的社会堤坝发挥正向激励作用。相反,“被打不敢还手”“被打还手即互殴”等现象,必将助长违法者的嚣张气焰,降低违法代价、加重守法成本,令全社会感到心灰意冷。所见,以法之名为当防卫正名,提振全社会对法治中国的自信心,必将反哺助力构建和谐法治、文明生态的社会良好风尚。

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力,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才能诠释法治文明时代的核心要义与精神内涵。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转化为维护社会公道正义、增进群众法治获得感与安全感、促进高质量发展强大动力,关键在于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公平公正。当然,执法无私、敢于担当、勇毅担责,才能让法律真正托举公平正义的轨迹基石。事实上,少数执法“和稀泥”、充当“和事老”,甚至“各打五十大板”,严重吞噬了法律的严肃性、神圣性与权威性,更挫伤了公众对法治建设的信心与底气。所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才能让法律成为维护正当防卫的坚强后盾。

当然,凡事皆有度,过犹而不及。法无禁止皆可为,法有所禁不可为,“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有权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把握“必要”二字的尺度与界限,既要避免面对违法不动声色、忍气吞声,也要防止偏左过激、防卫过当,切实把握好分寸、拿捏好尺度,让法律成为维护世道人心、彰显公平正义的铁规矩与硬杠杠。故此,明确防卫措施的标准,细化清单、界定权限,方可做到有法可依、有理可据,共同增强正当防卫的精神自觉与行动自觉。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被打不敢还手”成为历史,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大进步,标志着法治文明水平上升,也契合亿万人民群众对法治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的期盼意愿。说来说去,采取必要防卫措施,旨在惩恶扬善、激浊扬清,激励和倒逼公众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治权威,共同筑牢和谐文明、绿色生态、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凝心聚力。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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