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发
在反腐斗争的激烈战场上,隐形腐败如同一只狡猾的狐狸,试图以各种伪装和手段逃避法律的制裁。1月7日晚,央视播出的《反腐为了人民》第三集《揭开腐败隐身衣》,将江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唐一军的腐败问题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他通过妻子实控的34家公司,躲在幕后敛财,明知存在问题却不按要求申报、整改,反而用尽手段遮掩,最终在现代化技术和大数据面前,这一切精心伪装都无所遁形,迅速大白于天下。(1月8日 央视新闻)
近年来,新型腐败、隐性腐败手段不断翻新,其掩饰权钱交易的方式愈发隐蔽复杂。然而,再狡猾的狐狸,也会露出尾巴。在现代化技术和大数据面前,一批隐形腐败的狐狸现出了原形,“大老虎”唐一军案就是一个典型。笔者认为,大数据监督,不失为隐形腐败的“好猎手”,能揪出更多的腐败分子,应当成为常态化的反腐措施之一。
现实生活中,一些违规违法和腐败行为尽管非常隐蔽,但在社会活动中的轨迹,总会留下一定的“印记”,成为大数据“捕猎”的信息资源。纪检监察机关利用大数据实施监督,可以定期对政府机关单位的公务消费、公车使用、项目费用支出等情况,以及公务人员个人的房产、车辆、银行轨迹等关键信息进行查询、比对,并通过“云计算”分析发现其中的异常情况,进而找出一些违规违法和腐败行为的线索或证据,让隐形腐败无处藏身。
“大老虎”唐一军案,大数据技术的运用功不可没。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穿透式关联分析,厘清了唐一军及其妻子的亲属圈、老板圈等复杂人员关系,精准地揭开了他们违纪违法行为的“隐身衣”。大数据技术的运用,不仅提高了反腐斗争的效率和精准度,“猎杀”更多的隐形腐败行为,也在其监督的威力和震慑之下,必将对一部分有腐败冲动的公务人员起到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发挥有效预防和打击贪污腐败行为的双重效果。
纪检监察机关反腐倡廉,大数据监督无疑是一个好帮手,不妨作为常态化措施。当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腐败分子为了避免被大数据揪出来,对违规违法行为可能采取更加隐蔽的手段来处理。比如,内部私设小金库用于违规消费,巧立名目报销违规费用等等。在这种情况下,账面上反映的数据都是合规合法的,大数据监督或许对此就无能为力了,就有可能导致少数腐败分子成为“漏网之鱼”,逃避法律制裁。
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在运用大数据反腐的同时,还需要多措并举,通过日常监督、离任审计、暗访调查、群众举报等举措,实施全方位的廉政监督,并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坚决不放过任何一名腐败分子,要让公务人员始终“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来源:红网
作者:丁家发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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