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济川
据《人民日报》报道,有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网友反映,天津市河北区交管部门在未征求街道意见的情况下,印发红头文件向街道摊派禁止酒驾醉驾“大劝导”专项工作任务,包括全覆盖走访、建立台账、微信群宣传、自行打印宣传海报等,并将此项工作纳入考核。
“红头文件”,作为行政机关确保法律法规全面正确实施的重要手段,本应是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产物。然而,当这份本该严谨、权威的文件,变成了不征求基层意见、不切实际、随意下发的“任务书”,便失去了其应有的严肃性和指导性,转而成为了一种形式主义的负担。天津市河北区交管部门的这一做法,无疑是对“红头文件”权威性的消解,也是对基层治理资源的无序调配。
基层治理,本应是精细化、科学化的管理过程,需要充分考虑地方实际、民众需求和资源分配。而这份“红头文件”却要求街道办牵头开展酒驾醉驾劝导专项工作,包括全覆盖走访、建立台账、微信群宣传、自行打印宣传海报等繁琐任务,并纳入考核体系。这样的要求,既未充分考虑街道办的实际承载能力,也未有效评估劝导工作的实际效果,更未体现对基层治理智慧的尊重。这种“一刀切”的做法,不仅可能浪费宝贵的基层治理资源,还可能激化干群矛盾,影响政府形象。
“红头文件”的滥发、乱发,背后是行政权力的任性与懒惰。一些部门在制定文件时,缺乏深入的调研和科学的论证,仅凭主观意愿或上级压力就匆匆出台政策,忽视了政策的可行性和基层的实际情况。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也侵蚀了法治的根基。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尊重法治精神,而非随意发号施令,将基层视为“万能钥匙”,什么锁都想开。
政贵有恒,治须有常。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源头上规范“红头文件”的制定和执行。一方面,要明确制发主体的权限和责任,充分考虑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于那些没有实质内容、只是简单转嫁任务的文件,要坚决予以取缔。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程序规则,确保文件的制定过程公开、透明、科学;同时,要加强内容把关,防止奇葩文件、乱发文现象的发生。此外,还应加强对基层治理的支持和指导,鼓励基层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治理方式,提高治理效能。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只有当基层治理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才能赢得民众的信任和支持,才能构建起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红头文件”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和影响,慎防其成为乱作为的“挡箭牌”,而是要让其成为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法治化的有力武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基层治理的善治与良治。
来源:红网
作者:王济川
编辑:汪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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