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奇(井冈山大学)
日前,有网友爆料称,四川广安协兴镇一村民在自家露天熏制腊肉被罚款200元,村民还为此写了保证书。
1月3日,四川广安协兴镇人民政府就此事公开回复称,社区此前根据居民公约对当事村民收取了200元教育管理费,事后,因该村民再未在家露天熏制腊肉,社区已将200元予以退还。
事实上,这件事倒算不上“新闻”。因为去年的同一时段,四川两县曾发布通告称,城区禁止私自熏制腊制品,熏制腊肉等需送到指定的集中熏制点,当时便引发了舆论热议。今年又到了备制腊肉过年的时候,环保与民意再次产生割裂,旧闻稍加修改便又成了新闻。
然而有所不同的是,此次事件的处置显得更加站不住脚。先是由社区对居民收取教育管理费,然后经由媒体曝光和舆论发酵,当地又退回了此前的罚款。如此一罚一退,抖落出不少问题。其一,社区作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组织,何来收取教育管理费的行政执法权,并且教育管理费又是哪门子费用?
其二,一罚一退的操作显然前后矛盾。倘若这一处罚行为合法合规,那么罚款便是正常的法律程序,就不必谈退费的事情。难道因为事情曝光后,在舆论的压力之下,便可网开一面退还罚款吗?又或者这一处罚行为本就没有充分依据,处在一种可罚可不罚的模糊地带,因此可以如此丝滑地切换处置结果。二者不论取哪个,都证明了这一处罚决定并不严谨,经不起过多推敲。
当然站在管理者的角度来看,兼顾民意与环保并不容易。尤其是当此重任落在基层执行者身上时,往往会出现很多尖锐的矛盾。毕竟,环保本就是个宏大的命题,而民生却又常常体现在琐碎的事项上。拿反复拉扯的熏腊肉一事来说,基层执行者看到的是治理大气污染的庞大任务,居民看到的却是熏腊肉的自家私事。二者站在不同的立场上,一些观念偏差也就不可避免。
环保治理任务本就宏大,加上与治理对象的观念偏差,治理工作也就容易出现摇摆和混乱的情况。然而越是如此,越要求我们的基层管理者拿准治理方式。不该罚款的事项就应当杜绝以罚代管,避免引起群众不满。该罚款的事项就拿出充分依据,让被罚者和公众都心服口服。倘若夹在其中摇摆不定,例如此次事件中的一罚一退,反倒给公众留下“拍脑袋”决定的观感,更无益于环保工作的开展。
腊肉作为一道特色传统名菜,是很多地区过年必不可少的美味佳肴。腊肉显然不是一道美味那么简单,它更是年味的象征,是乡土文化的传承符号,早已被赋予了某种不可忽视的意义。这种拥有生命力的食物,显然不是一纸禁令可以轻易抗衡的,对于熏制腊肉,还是多点引导为好。值得欣慰的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地方设置了无烟环保集中熏制点,尽管在数量和质量等方面仍有待提高,但这无疑是个好的开始。
民以食为天,这是自古以来的道理。涉及民众饮食方面的传统习惯,也必然是民众情绪的敏感点。蓝天白云当然要,但幸福腊味也可以有,对于这方面的治理,再怎么严谨和耐心也不为过。
来源:红网
作者:陈奇
编辑:张瑜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 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